狼人站起身。抖抖狼毛,像是淋雨的狗在甩毛,那些骨刺纷纷落地,鲜血不再流淌,看样子已经被狼人止住了。
巴伐惊呼一声,急忙再度使出肢体变形。手臂变作触手,翻卷过来,但狼人朝前一冲,避开巴伐的攻势,直接抓住他的胳膊。双臂一振,往外一分,巴伐哀嚎起来,但叫到一半就没了声息,他霎时四分五裂,鲜血狂飙上天,化作好大一场血雨。
狼人张大嘴巴,尽情享用着血族的血。他的狼毛变得柔软起来,在血水的滋润下,他喜悦的颤动着。
我嘿嘿笑了几声。将脑袋埋入触手的绳索中,希望他已经把我给忘了。
我在黑暗中忧心忡忡的等了一分钟,见似乎周围没有反应,心中一喜,想:“这狼人准是把我给忘了。”我深呼吸几声,把心一横。往上一瞧,立时吓得丢了魂。
狼人根本没走。正如高塔一样站在我面前,双目如死神一般盯着我瞧呢。
我干笑了一声。说:“救.....救救我,饶了我。”
阿斯兰博扯断触手,把我从中拉了出来。我身上黏糊糊的,全是触手分泌的黏液,我不禁说道:“这该死的斯密茨吸血鬼,死得好!阁下之举,大快人心,真是豪迈侠义,英姿飒爽,和天雅小姐是天生一对。”
狼人不答话,把我往地上一摔,说:“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我堆笑道:“老爷但有所问,奴家焉敢有所欺瞒?”
狼人说:“在我面前,不要这么文绉绉的说话,就说普通的英语就行。”
我连忙说:“老爷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狼人坐了下来,脸上不露喜怒,但我总觉得他一直在发火似的,这该死怪物,你长得这么吓人,就不要出来作怪了嘛。
他双目凝视着我,说:“你盯着我看做什么?”
我笑道:“老爷真是英俊不凡,器宇轩昂,神仙般的人物。”暗想:“这狼人似乎很好说话,莫非是看上我了?想不到啊,想不到,我面具花容月貌,居然连这粗鲁的野兽也为我所迷。罢罢罢,今日即便忍辱偷生,也要逃过这一劫,任凭他糟蹋我的身子,我只当自己死了吧。”
我正满脑子男.盗女.娼呢,他说:“之前....天雅和你说了她姐姐的事,你为什么发笑?”
我咦了一声,心想:“原来他不是觊觎我的身子,唉,真是不识货。我当时只不过为了活命,故弄玄虚罢了,哪儿有什么原因?但万一这狼人听得恼怒,我这条命恐怕就要栽了。”
于是我答道:“尸鬼并不是血族,成为尸鬼的人是可以被治愈的。”
阿斯兰博问:“治愈尸鬼?你是说,她的姐姐其实还有救?”
我点头道:“没错,我遭受不幸,被血族变成尸鬼,心有不甘,一直在研究从尸鬼变成凡人的法子。我认为:既然血族可以相互抢夺尸鬼的所有权,这就说明:尸鬼体内肯定存在着某种病毒似的东西,控制他们对某个血族忠心耿耿。只要将这些病毒消灭,我们就能够恢复清醒。”
阿斯兰博有些发愣,我心慌意乱,不知他是否满意。我这答案中留了个伏笔,要是他想要治愈天雅的姐姐,必须得留我小命。
他问:“弄了半天,原来你就是为了这原因发笑?”他的眼中绿光绽放,我感受到一股凶残的杀气散发了出来。
刹那间,我笑容凝固,恐惧弥漫心头,我颤声道:“别杀我!我知道怎么救她!别杀我!”
他说:“抱歉,见到我真面目的人都得死,我不能让天雅知道我是怪物。”他露出尖牙,在我喉咙上咬下一大块肉。
他等了许久,直到我咽了气,他才离开。
注释:
狼人——本作品中的血族对狼人有所误解,他们认为狼人天生无比强大,其实并非如此。狼人内部的划分甚至比血族更加繁复。但由于弱小的狼人隐藏的很深,甚至躲藏在灵魂空间,血族们一般不知道它们的存在。
肢体变形:章鱼触手——斯密茨可以令自己的手臂、内脏或舌头变成章鱼触手,而触手又能变成尖锐的骨刺。
肢体变形:魔血之池——斯密茨族系可以令自己变成一滩魔血,初学者只能固定不动,而高深的使用者可以在这种状态下自由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血族受到的物理伤害减少80%,但他们也无法进攻或施法。
狼人天赋:月神注视——狼人有许许多多的天赋,复杂程度甚至远超过血族的训诫之力。月神注视可以令狼人勇士将二十米范围内的所有敌人拉入一个灵魂空间,进行不为人知的死斗和捕猎。持续五分钟。如果效果结束,活着的人将返回物质世界,死者将永远从世上消失,连尸体都不会留下。
唯有最强大的狼人能使用月神注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