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是太笨了。一个人身上有血腥味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说不定跛脚张刚刚杀了一只鸡,打算晚上做白切鸡吃呢!她怎么就被孟凡给唬弄住了?
“小穗。”旁边的同事敲敲她的桌子,“总编找你。”
“总编?!”不会吧?她进这间杂志社三年,大概是因为她负责的栏目比较冷门,也没有什么出岔子的机会,而且她向来认真,总编很少理会她,可以说她认识总编,总编不认识她,怎么突然……?上回也只是因为她刚好在事发现场才会找她去的。不会是要和她握握手,然后告诉她领完这个月的工资就另谋高就吧?“总编有没有说什么事啊?”
“没说。”
她忐忑地去总编的办公室敲敲门,“总编,您找我?”
“你就是写旅游专栏的时穗?”总编是个四十来岁的女人,保养得宜,精明干练、雷厉风行。该不会是觉得旅游专栏的开支太大,所以打算把它结束掉吧?
“是的。”
“上回凶杀案的事你干得不错。”总编笑道,“辛苦你和许华了。”
“哪里。”怎么这么客气?
“听说你还是个网络写手?”总编放下手里的文件,十指交握放在桌子上,语气温和地问。
“是的。”莫非总编反对她赚外快?
总编点点头,说:“你应该知道我们杂志‘叶心探案系列’的小说吧?”
“我知道,是萧默写的,我自己也有追着看呢。”看自己杂志社的人写的文章,还得自己掏钱去买……
“他刚才来了电话,说这几个星期有事,可能没办法交稿,推荐你替他写两回。”总编说。
“真的?!”
“看样子你是同意了。”总编满意地说,“你去找负责这个系列的钟毅,我会跟他说这件事的。”
“是!”她突然想起来,便问,“对了,萧默他没说有什么事吗?”
总编摇摇头,“你先写好这两回的稿子吧。”
“嗯。”
说到这个萧默,算是她的偶像了,和她年纪差不多,可是他写的小说却是本本有名,她也是萧默的书迷之一,平日里和萧默也还聊得不错,可没想到萧默居然会推荐她去写他现在正大受好评的“叶心探案系列”。可是萧默这人很负责任,应该不会丢下自己未完成的工作踪影全无啊!
这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一看到来电显示,她赶紧接起来,“喂?萧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