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记几次就一定记住了,过来,我教你。”白衣少年的身影在阳光之中熠熠生光,每次看他弹琴就是一种享受。
他弹琴的时候就像是王子,所以不管钢琴再难她也要学会,她要做他的公主。
满脑子都是纷乱的音符,她的手指无意识在钢琴上面游走,萧冷霆听到楼上传来的音符。
悲伤之中夹杂着愤怒以及一些其它情绪,钢琴?嗤……
他当然没有忘记他的那个小侄子从小就被誉为“天才”钢琴师。
他站在门外,看着白色的钢琴前面坐着身穿黑色短裙的女人,手指飞快在琴键上面游走。
她弹得是贝多芬《悲怆》第三章,需要很快的手速,也十分考验弹琴之人的功底。
事实证明夏初还是很有天赋的,更是将这支曲子之中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所以时隔三年,她仍旧没有彻底忘记那个人?
夏初正弹得忘我,身旁却多了一个人,萧冷霆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加入了她的曲子之中。
这么难记的音符他竟然会记得那么清楚,只要出了一个错误这个曲子就毁了。
他修长的五指不停在钢琴上面游走,和她配合得天衣无缝,他想要她知道。
就算是悲怆,也有自己陪着她,从今往后她不用再孤独。
整曲子表演完毕,房间之中的音符余音还在耳边漂浮,久久不曾散去。
夏初的心情还没有平静下来,钢琴之声再次响起,这一次是一轻缓浪漫的曲子《致爱丽丝》。
恐怕全世界所有人都听过这支曲子,关于这支曲子背后的故事也是众说纷纭,有很多版本。
最经典的还是一个贝多芬写给自己心爱的姑娘,这曲子大多时候也被用来表白。
现在他弹起了这曲子很是明显,夏初轻轻站起身来,将空间留给了他。
男人身上穿着得体的西装,他的手很好看,五指修长,很适合弹钢琴。
她本以为盛正修的琴技已经很好,今天听了萧冷霆的琴声她才知道,原来会弹琴的不是那一个人。
在阳光之中,他的身上也被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轮廓,他是那么高贵无暇,气质凛然。
若盛正修弹琴的时候是王子,那么他萧冷霆应该是国王,整个世界仿佛都在他的脚下。
他能够让她随着曲子而变化情绪,感染力很强,这应该是琴师最高的境界。
一曲完毕,他款款起身,朝着她走来,嘴角挂着清雅的笑容,“小初儿,你可知道为什么盛正修那么执着弹钢琴?”
她摇摇头,这个倒是不知道,从认识盛正修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弹琴了。
她以为这是他的喜好,从未问过原因,难道这里面还有什么更深的记忆不成?
“我不知道。”
萧冷霆将她脸颊边被风吹乱的丝温柔抚到耳后,一字一句道:“因为他七岁那年,听到我弹了一曲。”
夏初眼眸蓦然睁大,“难道不是因为他喜欢?”
“如果我说,他从来就不喜欢钢琴,而只是想要超过我呢?事实上只要我擅长的,他都想要超过我。”萧冷霆的解释让夏初震惊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