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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
苟小小一回来,就给大魔王倒了一碗狗粮和一碗水,看它能吃能喝的,才放心的去厨房给它烧洗澡水。
狗狗见她一走,立马露出不安的样子,撂下吃的喝的,摇着尾巴粘了上去。
苟小小无奈,索性把两个碗端着,带它一块儿去厨房。
烧水的时候,她坐那火热的灶跟前,大魔王撅着屁股在旁边海吃海喝。
苟小小身边放了剪刀、毛线针等工具,捯饬着从任良裤腰上抽下来的皮带,琢磨着咋用这条皮带给大魔王做个项圈。
她将整条皮带在大魔王的脖子上比了一下,然后用剪刀将皮带一裁两断,留下了半拉带皮带扣的那一段。接着她把毛线针的一头放灶里烧红,用烧红的毛线针在那皮带上攮了几个眼儿。
滋滋滋。
一股烧焦的皮革的味儿冒了上来。
一闻这味儿,苟小小就知道这皮带是真皮的。
戴了条真皮的皮带,任良这货忒有钱!
妥了,这真皮的皮带往后就是大魔王的项圈啦。
苟小小决定把大魔王洗白白洗香香以后,将做好的新项圈给它戴脖子上。
跟着她来洪家的连长,见厨房的水缸已经快要见底儿,便殷勤的拎着桶去井边打水,一桶一桶的将水缸填满。
看他心甘情愿得干的热火朝天,苟小小也没搭理他。
把水缸填满以后,他心怀忐忑的问:“闺女,你不会因为狗丢的事儿,就反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