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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干净以后,小狗身上的毛色显现出来了。
它是一条古铜色的哈士奇,而脸部、腹部连着四肢的部位毛色是雪白的。它脑门上有很明显的“三把火”标志。由于它脑门上的三把火太过明显,使得它那一双幽幽的蓝眼睛看上去有些凶狠。
张癞子是个不识货的,不知道他大哥从山上猎回来的这条小狗其实是犬中的法拉利。别说一头小毛驴,就是拿十头小毛驴换它都是少的,真真是千金不换。
便宜捡了个宝贝,苟小小高兴坏了。
高兴之余,她也愁。
养狗跟养驴可不一样——
要是驴饿了,她把驴牵出去往草地上一丢,等它啃饱之后再牵回来。
要是狗饿了,她把狗牵出去丢哪儿能让它吃饱?再说,她现在过的是寄人篱下的日子,已经是白吃白喝人家的了,总不能再拿家里的吃食填饱这狗娃子的肚子吧,就算洪大夫愿意,任良肯定会有意见。
任良回来后,看到家里多出一条狗,少不了又要唧唧歪歪。
苟小小和小狗同病相怜,忽然听见有人喊:
“收头嘞,收头——”
她抓着背后提溜的那条长辫子,心里顿时有了主意。
听那声音越来越近,她跑到院子外头,将收头的人喊来。
那人蹬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车梁上挂了两个布袋。
苟小小的一条辫子就将其中一个布袋塞得鼓鼓囊囊。
应苟小小的要求,收头的人剪了她的辫子后,又给她理了个。
苟小小顶着一头利落的短,拿着卖头的钱,径直往毛蛋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