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在说我运气好。”韩千山走到鹿旁边,拍拍它脖子。
老牛仔看到韩千山的动作,张开嘴笑了笑,第一次猎杀到动物,那种又高兴又难过的心情,自己也曾经经历过。
抬头看看四周,开口说道:“先抬回去吧,要快点把火生起来,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这里的动物从没像今天这么少过。”
“那就回去吧,你们三个过来帮忙。”
每只鹿都超过90公斤,除了男孩和老巴顿,两个人抬一只往回走,很快到了营地。
溪边的石头很多,几个人帮忙垒成一个小灶台,这里只有巴顿是烟民,金色的老式zppo打火机从不离身。
琼斯向他借过来生火,点燃之后,干草很快冒出白烟,把柴禾架上去,随着温度升高,渐渐变红燃烧。
马丁内兹砍下珊瑚一样的鹿角,被韩宣给要去了,放进包里带回家收藏,至于血淋淋的鹿头,他是没有兴趣的。
安德森脱了外套,从包里找出小刀,开始屠宰白尾鹿,他在牧场里经常帮忙杀羊,这种工作做起来很熟练。
长条里脊肉很快被剥离下来,又取了只肥美的鹿腿,用水洗干净,找来木棍穿上,架在火堆旁翻滚。
入冬前的鹿肉很肥美,等表皮变黑时候,金黄油脂不断从里面冒出来,松树枝加针叶熏烤,空气里弥漫着烤肉味和松木的香气。
安德森去年和摩根银行的那个女秘书,谢丽尔女士订婚了。
结婚的日子还没确定,不过已经住在一起,两个人工资都很高,在大瀑布城市郊买了房子,平时都是谢丽尔住在那里。
所以他会做饭,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吃,至少他还带了调料和塑料餐具,连巴顿这个老猎手都没记得这件事。
韩宣父子俩吃东西是顶尖的好手,要说自己去,那就只有在一旁捣乱的份了,静静坐着,等待开饭就好。
“我猜安德森以后一定会留在家里带孩子,瞧瞧这认真模样。”
安德森听到回过头,狠狠说着:“琼斯,有本事就别吃!”
“你又没打到猎物,不吃的也应该是你才对。”马丁帮腔道,对安德森挤挤眼睛,调笑:“我会去帮你泡奶粉,都用雪山牧场生产的,绝对是最好的。”
“该死的,你们这是嫉妒我有厨师的天赋!”
闲聊时间过的很快,半个多小时之后,安德森洗干净刀子,将里几公斤的脊肉切成小块,撒上各种调料,不一会儿就被吃完了。
“天啊,太好吃了,再给我来点吧,安德森。”
肉刚下肚,马丁内兹又眼巴巴看着火堆,上面的鹿腿太大,现在里面还没熟,不过也快了。
天空中传来声响,还没看见是什么男孩就察觉到了,嘴里喊着:“q?”
确实是一只鸟,不过不是q。
看到这只红绿金刚鹦鹉,韩宣咧嘴笑起来,他想到了格罗佛警探说过的话。
果然,很快另一只鹦鹉也飞过来,落在他身边,迈着内八字走来走去,这傻头傻脑模样,不是q是谁。
韩宣把它抱起来,放在胳膊上,又对着红绿金刚鹦鹉伸出手,q的伴侣在天上转了圈,终于还是落在男孩肩膀上。
“你是位魔术师吗?”老巴顿哈哈大笑,刚才这画面真是太神奇了。
“不,我是它们的朋友。”韩宣笑眯起眼睛:“这是q的伴侣,还是第一次见到。”
“它可真漂亮。”马丁内兹说完,扭头接着开口:“我是不会夸你的,q,上次你骂我白痴了。”
q歪了歪脑袋,扑打着翅膀叫道:“白痴!”
“我的天,安德森!瞧你干的好事!”
“以前多纯洁啊,你都教坏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