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懵懵懂懂,不懂得人间的情与爱。但是当我第一次稍微懂得的时候,那件事情却如藏在鲜花丛中的猫骨刺,狠狠地扎痛了我,痛到了心里面。
那件事情,还得从我堂姐思思开始说起。严格说是她,与一只黄鼠狼精的事情。
堂姐思思,是我伯伯家的第四个女儿,思思正是取其谐音“四四”而来。我叫她思姐。
思姐十五岁就出外打工,逢年过节偶尔回来一次。每次回来,她就带着我跟弟弟两人去村里的小卖部买零食。
她每次回来,不只是给我带来美味的零食,还给我带来一些稀奇古怪的故事。
她说,她最讨厌的动物就是黄鼠狼了。伯母辛辛苦苦养的五只大花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黄鼠狼还喜欢放臭屁。有次傍晚,它来伯伯家的鸡笼里偷鸡,刚好被思姐逮个正着。思姐一脚踩住黄鼠狼的尾巴,踩得它“咕咕”乱叫。它情急之下放了一个臭屁,臭得思姐好几天连连打喷嚏。
但是思姐没有报它的一屁之仇。
思姐说,她看那只黄鼠狼吓得浑身颤抖,心生恻隐,便将它放了。
思姐将脚抬起,看着黄鼠狼被她碾伤的尾巴,甚至觉得自己做得太过分了。思姐看了看被黄鼠狼拽了一地血的大花鸡。那是伯母准备为她庆生的“大餐”。十五年前的乡下,只有生日那天才能吃到鲜嫩的鸡肉,喝到美味的鸡汤。
“你走吧,我不打你。”思姐对仍在瑟瑟抖的黄鼠狼说道。
那只黄鼠狼也许是被思姐踩得太用力,尾巴已经失去知觉了。思姐抬起了脚它却不知道趁机逃跑。
思姐俯下身,摸了摸黄鼠狼的毛,说道:“别这么害怕啦,我说了,我不打你。你走吧!”
思姐说,它真是一只贪心不足的黄鼠狼。它听了思姐的话,似乎明白了这个踩它尾巴的人的意思,缓缓爬起身来。
它居然不径直离去,却再次走到那只已经咽气的大花鸡面前,一口咬住大花鸡的脖子,要将大花鸡拖走。
它用请求的眼神看了看思姐,似乎要征求她的同意。
思姐叹了一口气,挥挥手道:“行,你要就拿走吧。反正你咬过的鸡,我们是不敢吃了。快走吧,待会儿被我妈现,肯定把你打死,烤了做熏肉。”前几次大花鸡被黄鼠狼偷吃,伯母就咬牙切齿地说过,一旦逮到那只偷鸡的黄鼠狼,一定要扒了它的皮,卖给做狼毛笔的贩子;一定要烤了它的肉,过年过节当做鸡肉吃。
黄鼠狼听了思姐的话,居然立起身子,两个前爪合在一起,给她作了一揖!
思姐目瞪口呆。
还没有等思姐从惊讶中回过神来,那只黄鼠狼就拖着大花鸡逃跑了……
“你家里的鸡都被黄鼠狼偷吃了,那它以后就不会再来了吧?”我一边卷起舌头咬着思姐给我买的酸枣,一边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