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宇杰把手指头塞进枪口,往里面探了探,摇头说:“膛线都快磨平了,不能再用了。”
老冯有点紧张:“不用他那我用什么?总不能让我赤手空拳的上战场吧?”
陈宇杰有点好笑:“你的加入我们侦察部队了,还愁没有枪用?”招了招手,马上走过来一名侦察兵,把两只备用的步枪递给陈宇杰。陈宇杰把这两支枪递给老冯:“自己选一支。”
老冯借着手电筒的光看了看,第一只枪管比较短,下面装着一个弹鼓,这是冲锋枪,一个弹鼓里面装有六七十子弹,火力那叫一个凶猛。第二次则是一支中规中矩的步枪,不同的是它的弹仓做了改进,变成了一个固定弹匣。
陈宇杰解释:“这是水连珠步枪,打得远,打得准,性能可靠很好用。不过我们侦查部队往往都是在一百米几十米距离跟低军短兵相接的,所以对火力的依赖更大一点。为了提高它的火力,我们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这么个改装的办法,就是给它加装一个十弹匣,可以连续射击,打光了十之后把弹匣取下来,换一个新的上去,又可以继续开火,大大提高了火力密度,同时也兼顾了射程和精度,两全其美。”
老冯不由得赞叹:“居然能这样改枪?你们真厉害!”
陈宇杰说:“其实这枪也就这样了,再怎么改也不会有质的改变……”说到这里,他露出一丝遗憾的神色。他知道有一种步枪叫81式,拥有步枪的精度,机枪的射速,只需要一两支就能压得二三十名拿栓动步枪的士兵头都抬不起来。本来他们第13团侦察连很有希望用上这种步枪的,但是……
但是,随着那位神通广大的薛先生被司令员拐走,他们正常人也就与这种极其先进的步枪擦肩而过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有机会重新见到这种步枪。
才见识过81是自动步枪这么先进的玩意之后,再看看以前眼馋得不行的水连珠步枪,他都有点看不上眼了。不过老冯没有这么高的眼界,一支波波沙冲锋枪,一支崭新的水连珠步枪,就让他欣喜若狂了。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改装过的水连珠步枪:“这支!”
陈宇杰有点意外:“为什么不选择冲锋枪?冲锋枪不是更好用吗?”
老冯憨厚的笑笑:“用惯了步枪,用冲锋枪不习惯。”
陈宇杰直摇头:“你呀,就不是享福的命……拿着!”说着,就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递了过来。老冯接住一看,那是一大包子弹,看这份量,起码一百!他问:“这是我们班的弹药吗?”
陈宇杰说:“你自己用的!”又把两个空的弹匣递过来,“有空的时候往里面压满子弹,别偷懒,不然等到战斗爆,你可能永远都没有机会压子弹了。”
老冯一个劲的点头:“我一定会把所有弹匣都压得满当当的!”
一名侦察兵走过来,说:“连长,这个前哨站处理好了,可以实施下一步的行动了!”
陈宇杰拿出一台对讲机一连拨下好几个号码,用暗语询问其他小队的进展,两分钟后他结束对话,满意地说:“其他四个小队也顺利解决了敌军的前哨,通知大部队,可以行动了。”
那名侦察兵问:“那接下来我们该做什么?”
陈宇杰说:“换衣服,过河!”
老冯这才注意到,有好几名侦察兵从草棚里抱出一撂黄狗皮……这些衣服从哪来的就不言而喻了,说真的,他挺同情那帮被扒得只剩下一条裤衩,还得淋着雨被人押着往后送的可怜虫。由此可见,选择加入八路军是很明智的,不然的话,此时在那帮光着屁股淋雨走路的俘虏队伍里,肯定少不了他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