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是,我把心脏放回狼人身体中时,它就像是识途老马一般自行与体内血管连接,其过程流畅自然,仿佛它与血管之间仍存在着无形的绳索一般。心脏有些脏了,但对于这些生命力强盛的狼人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影响。
当心脏的跳动趋于平稳时,我身边的加亚突然哭了出来,她用手遮住双眼,像是在掩盖这羞辱的眼泪。
我问:“哭什么?”
这一问像是捣了马蜂窝,她顿时嚎啕大哭,坐了起来,伸出纤臂将我搂住,泪水打湿了我背后的狼毛,她泣不成声的说:“我以为我死定啦!可我还活着!我们都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她现在可光着身子,但隔着体外的狼毛,我什么都感觉不到。我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其余的事都是小事。”
她哽咽了一会儿,渐渐止住哭泣,又说:“你原来也是同胞,你怎么不早说?”
我撒谎道:“月之女神让我对任何人都保密。”阿斯兰博似乎提过月亮女神的事,我索性借来用用,凡涉及宗教信仰,莫说小小怪癖,便是罪大恶极之举,也是顺理成章。
诺斯慢慢喘气,坐了起来,问:“你是露娜部落的?”
我嗯了一声,做了个神秘的鬼脸。
加亚羞红着脸说:“你是同胞的话,那我也许会怀上小狼宝宝的....”
我大惊失色,嚷道:“你不是说有办法把那些东西逼出来吗?”
她脸色一沉,揪住我的狼耳朵,怒道:“你舒服完了。玩的爽了,就像溜走吗?天下没那么容易的事!给我留下来,加入我们氏族,我会给你生一窝狼崽,男的叫威尔。女的叫奎德....”
我心知情况不妙,稍有不慎,便会深陷泥沼,唯有快刀斩乱麻,翻脸无情,不顾廉耻。方能尽早脱身。
我冷笑两声,说:“我天生无法生育子嗣,你别含血喷人,与别人的种,居然想要赖在我头上。我可不当这便宜老子。”
这话太过无耻,一时之间,众狼人目瞪口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心中得意,知道自己铁定会被轰走,如此一来,自能轻易脱身。
我脖子一紧。眼前景色旋转,脑袋咚地一声砸在地上,我惨叫了两声。一抬头,只见粗手臂已经变成狼形,如黑色高山般立在我面前,他吼道:“你这懦夫!你比人类还要卑劣!你连自己的女人与孩子都不要了吗?”
我火冒三丈,顿时恶向胆边生,大吼一声。冲上前抱住他的腰,一下子将他掀翻在地。粗手臂一拳把我打飞。我在地上滑了一段路,跳了起来。喊道:“我和你拼了!”
粗手臂露出肃然的神色,说:“你想要与我决斗吗?同胞?”
我灵机一动,急忙说:“没错,决斗,咱们谁赢了,就能娶加亚为妻!”这些狼人五大三粗,智力低下,只要他答应下来,我故意输了几招,便能顺理成章的跑路。
粗手臂大笑几声,喊道:“我是加亚的哥哥,你让我娶她?不,马斯克,如果你输了,你就得老老实实的加入咱们氏族,成为加亚的丈夫!”
我暗暗心惊,朝加亚看了一眼,心想:“这条款可有些侮辱人,加亚准得发飙。”谁知加亚这笨女人偏偏在一旁大声叫好,喊道:“哥哥,狠狠教训教训他!打断他的腿!让他再也逃不掉。”
我此生见过最单纯的人是贝雷特,但加亚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粗手臂如狂风般冲了过来,顷刻间将我笼罩,他把我举起,往地上一扔,我接连撞断了好几棵树,总算稳住身形。
诺斯说:“当心点,粗手臂,不要损坏了神庙与神像。”
粗手臂点了点头,在低沉的喘息声中,朝我慢慢走来。
他无疑是这些狼人中最厉害的家伙,年轻力壮,擅长格斗,与贝雷特的风格极为相似,但却更加凶猛。
诺斯说:“马斯克同胞,投降吧,在诺斯折断你骨头之前,一切还有挽回余地。你虽然放跑了那个血族仇人,但却救了所有人的命,你是无罪的,无需因此受苦,我把加亚嫁给你,并不会被盖亚责怪。”
我怒道:“什么叫无罪!我救了你们每个人!要是我把那血族留下来,你们可全都得死了!你们欠我天大的人情!”
诺斯说:“粗手臂是罕见的满月勇士,他在满月中出生,是我们部落中最强的战士之一。你虽然通晓古语,但说到战斗,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紧盯着粗手臂壮硕的躯体,不禁有些慌张,但我很快镇定下来,心想:“我曾经在转瞬间干掉过一只强大的木乃伊,虽然有些攻其不备,但如果我能召唤出当时的力量,自然能与粗手臂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