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们就整装出发了。
最新接到的线报显示,那伙人为了躲避追查,把队伍分散了,他们也只能把队伍分成了三队。白新羽这一个宿舍的四个人,都跟了霍乔领的队,悄无声息地潜入了昆仑山深处。
现在刚刚入冬,昆仑山上的雪还不够厚,路并不难走,有些地方还有暴露出来的岩石,但温度可是一点不含糊,冷得人牙碜。
在中阿国境线交界处,有七个相连的村落,那是个在互联网上连名字都被屏蔽的地区,从昆仑山越境的各类杂鱼混迹其中,恐怖分子、偷渡的、走私的、贩毒的、盗猎的、偷矿的,几乎都要在这些进行补给或交易,那里没有法律,运行的是当地上千年流传下来的传统规则,居民的成分非常复杂,是个很尴尬的地带,之所以没被清缴了,除了出于对原住民民俗的尊重,最重要的是留着有不可说的作用。
越过国境线本身就危险重重,那群恐怖分子不可能背上一卡车的物资翻越昆仑山,多数要在这些村落中的某一个偷偷进行补给,而他们的任务,就是找到那伙人并格杀。只不过要找那些人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些村落全都是地广人稀,有时候两户人家能隔一公里,而且不通公路和水电,要在这种地方找人,其实跟在雪山里打游击差不多,更何况他们只掌握了其中几个人的相貌。
他们走了一天,天上突然下起了雪。
白新羽抬头看着天,感叹道:“今年的第一场雪啊。”
霍乔长吁一口气,“哎呀,我又想作诗了。”
陈靖笑道:“副队你够了啊。”
霍乔眨眨眼睛,“怎么了,我这不叫文武双全吗。”
白新羽想起霍乔那些肉麻兮兮的请诗,不禁笑道:“副队,你那些诗都是写给哪个情人的啊。”
霍乔“啧”了一声,“那是一种情怀,并不一定是要写给谁的。”
白新羽嘻嘻笑道:“你就直说自己没有女朋友不就完了。”
霍乔踹了他屁股一脚,“你懂什么,我这不都把时间奉献给国家了吗,这里谁有女朋友?嗯?拉出去毙了。”
几人哈哈大笑起来。
燕少榛笑道:“副队,你喜欢什么样儿的?我把我妹妹介绍给你?”
霍乔挤眉弄眼的,“你妹妹有照片吗?”
燕少榛指指自己,“她跟我长得差不多,够不够有说服力?”
他们队里一个外号叫秃秃的马上凑了过来,“小燕子,副队不要给我吧。”
出来执行任务,他们不能互相叫本名,都需要一个外号,陈靖叫小班长,俞风城叫小鱼,白新羽的很是莫名其妙,叫白小公主,他怎么都想不起来,究竟是哪个缺德的把旺旺哥给他取的外号流传到雪豹大队的。
燕少榛嫌弃地推开他的脸,“我妹妹才看不上你。”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俞风城白了燕少榛一眼,“你妹妹长得像你有什么好的,你那面相一看就花心。”
燕少榛瞪起眼睛,“哟,你什么时候也信面相了?真要说面相,你那面相绝对是天生刻薄寡情的。”
“你从哪儿看出来的?”
“你又从哪儿看出来的?”
眼看俩人又要掐起来,霍乔抓起雪团往他们脸上扔去,“吵什么吵,改天给我看看相片儿,我自己判断面相。”
俞风城皱起眉,“小舅,你要干嘛?”
虽然雪豹大队的都知道俞风城和霍乔的关系,但是这是第一次俞风城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叫霍乔“小舅”,其他人倒是没什么反应,白新羽却是一愣,俞风城是很不屑于攀关系的,所以自己有什么背景从不声张,现在居然当众叫霍乔“小舅”,给白新羽一种莫名的感觉,就好像……俞风城自觉以下属的身份质问不了霍乔,所以要换上侄子的身份。难道就因为俞风城讨厌燕少榛吗?
霍乔耸耸肩,“好了好了,别扯淡了,咱们速度是不是慢下来了?要是比老沙他们晚到,我可削你们啊。”
他们不再玩闹,加快了行军速度。
白新羽走在俞风城身边,一会儿,他以开玩笑的语气说:“少榛家世也好,他妹妹肯定也漂亮,说不定跟副队挺配的呢。”
俞风城瞥了他一眼,语气不太好,“别瞎说。”
白新羽皱了皱眉,难道燕少榛就真那么惹俞风城讨厌,还是说,他崇拜舅舅,容不得舅舅找自己讨厌的人的妹妹,哪怕只是大家开开玩笑都不行?他心里说不上什么感觉,就是有点儿怪怪的。
步行了七十多公里,他们在第二天凌晨四点多到达了村落附近,当地村民主要以放牧、打猎为生,还有一部分专做边境走私和偷渡的掮客,是个相当不让人省心的地方。
他们找了一个隐蔽的山沟休息,同时联系上了离他们不远的另外两队,商量作战计划。
俞风城和白新羽在守夜,俩人一人打了一个哈欠,白新羽见其他人都睡了,靠到俞风城身上,撒娇道:“好累啊,真想跟你在被窝里热乎热乎。”
俞风城抓着他的手踹进自己兜里,“快了,任务结束就能回去了。”
“你心里有没有点儿紧张?第一次真正的任务。”
“没有,我很兴奋,我等这一天好久了。”
“是真正的任务,还是和霍乔一起执行的任务?”白新羽没来得及阻止,这问题就直接顺嘴滑出去了,说完后,他就屏息等着俞风城回答。
俞风城沉默了一下,“都有。”
白新羽略有些失望。
他们不再说话,安静地靠在一起守夜。白新羽抬头看着繁星密布的夜空,突然就想,这多少也算一点儿浪漫吧?俩人这恋爱谈的,也实在太特立独行了,别人看电影他们看刑侦教材,别人吃饭他们嚼野菜,其实他是个挺能玩儿浪漫的人,以前追女明星的花样可是一套一套的,现在却只能把一起守夜站岗当约会,在罕无人迹的昆仑山仰望城市里看不见的星空,可正是这样的条件下萌发的情愫,才让人终身难忘吧。
天亮之后,他们派了几个维族兵乔装成偷渡客,混入村子打探消息,其他人则在附近搜寻那伙人的踪迹。
下午,根据搜集来的情报判断,他们掌握了一个三十多人的队伍,凌晨将从村落出发,打算沿着黑水河的一条支流走,他们决定在黑水河的支流处堵截那群人。
那些人从村落里买了马,速度比他们快,所以他们必须提前出发,在向导的带领下,他们连夜急行了三十多公里。
沿着支流一边走,霍乔一边骂娘,“妈的,怎么连一个能隐蔽的地方都没有?”
昆仑山本就比较贫瘠,黑水河的那条支流两岸都是岩石,冬天草木不生,一眼望过去,几公里一马平川,没有什么地方能供他们隐蔽,这要怎么设埋伏?他们拼死拼活地赶到这里岂不是没有意义。
俞风城拿望远镜看了看,“真的没有合适的地方,再远就是得藏雪山上,等我们下来人早跑了。”
陈靖道:“如果在来路上伏击呢?”
霍乔摇摇头,“他们有马,路上更不好作战。这里是洼谷地带,四面光秃秃的,对他们来说是最有利的地形,因为藏不住人,根据路程判断,中午的时候他们大概能抵达这片地区,一定会在这附近休息,这里就是最好的伏击地点。”
“那该怎么怎么办?”
霍乔沉思一会儿,“只能藏水里。”
众人一惊。藏水里?现在那河水上都飘着冰碴子,有多冷可想而知,虽然他们有防水服,但防水服防不了多少寒,在水下呆15分钟以上人就完蛋了。
陈靖沉声道:“副队,藏水里危险性很大。”
霍乔点点头,“对,可是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我们可以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不然战线再往前延伸几十公里,就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了,再说他们有马,我们迟早会跟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