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是成立了一个工作室,很宽泛的考古文化研究的那种。最初的启动资金让我颇费了一番周折。我的储蓄再养活我一段时间是没问题的,可是进行有规模的考古研究,这点钱就不够看了。
我先向父母求助,他们回南方老家做玩具出口生意,有一个玩具工厂。我大学期间就很少跟他们见面了,最主要的是我大学期间有考古项目,有补贴,生活费和零花钱从不跟他们要。除了每年过年必须回去看看他们,就只有工作间隙或途经老家时去看看他们。做生意的人真的很少顾家,他们也很少给我打电话,直到我这次出事,他们才跑来看了看我。见我四肢齐全,身体壮得像小牛犊子,不但没担心,还很高兴的说:那份工不打了也好,过来帮我们,这些迟早是你的,你能早接手我俩也轻松些。
可是当我向父母提出成立考古工作室的想法时,二老当场回绝,坚决反对我再涉足考古。这条路一断,对我的打击是巨大的。从来没有想到钱会这样难倒我。
不过我在考古界混了些日子,有点知名度。我决定依靠关系寻找资金支持。
我采取的是大面积撒网的方式。把我成立的工作室资料和工作室的研究方向装订成册,里面再加上个人介绍(这个要狠吹)。向我认识的和别人介绍的有可能资助的资金方投寄过去。然后我就等各方回馈消息。
也许是我真的很有名气,很快就收到一个资金方的回信,还是来自国外的资金方,一个美国的民间亚洲文化研究机构。我在岷江流域的一次考古活动中,跟他们合作过,我是那支考古队的队长,虽然我的英文很烂,交流不很流畅,可是我丰富的实践经验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在信中答复,可以给我的工作室提供一定的资金,但是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细节有批复权。还有一点就是如果出了考古成果,他们有权利得到资料和在考古报告上的署名权,并有权派遣人员监察资金使用情况。我当时被钱给逼疯了,就答应了他们的要求,后来看看这个答复有点草率,我至少应该在细节上给他们一些限制,我这边才会有更大的自主权。
第二封有投资意向的回信还是来自国外,总部设在瑞典的一个欧洲文化机构,这个是朋友介绍的。他们对资金使用,考古成果的要求更高。我有了第一笔启动资金,心态就好了很多,跟他们进行了比较长时间谈判,对资金使用争取了最大的主动权。美方资金使用要先有对方批复才行,欧洲的资金可以在使用的同时把报告递过去,就相当于先斩后奏,时间性和自由性上差距太大了。至于考古成果,我想谁也拿不走,因为进入实质阶段,一定要国内官方机构插手,这绝不是一个工作室能够进行下去的。
不过欧洲的这笔资金,从数额上来说是远不如美方资金的。这也许是他们做出妥协的原因吧。
第三笔资金来自国内的一个富有冒险精神的地产大亨,算是我的一个旧识。我和他是在梅里雪山遇上的,当时我带了一个考察组做考古地质调查,我们的营地已经在雪线以上了。他和几个登山爱好者路过我们的营地,以为我们是一支登山队,就过来和我们打招呼,才知道我们是搞考古的。不过这不影响我们交流,对梅里雪山的地质结构,我甚至比他的向导还要熟悉,可以给他一些有益的建议。他那标志性略带沧桑的脸,我当然一眼就认了出来,他也没有隐瞒身份,我俩的合影至今还保留在我的相册中。
这笔资金不是最多的,却是自由度最高的,他让我的工作室度过了最初最艰难的一段时间。
工作室在这几年做了几件事,规模比较大的是参与了一个对罗布泊某个河谷的考古开挖,另一个是对一号掩体所在的那片雅丹地貌群的完整探索。
那次探索雅丹地貌群,花光了我所有的资金,不但当年的资助告罄,还申请了一笔额外资金,才把这件事勉强完成。这之后的一年时间里,我就在工作室的沙盘上,恢复那片雅丹地貌群的全貌。只有我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想,萧国林如果看到的话,会理解我的想法。
这几年的工作,从经济角度来看,没有任何收获,甚至连像样的考古报告都没有。可是三方资金很默契的没有撤出,都保持了足够的耐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