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想一行人是她被掳走的第三天上午到家的,她这个小英雄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欢迎。
那赞美的词语像不要钱似的往她身上砸来,把她砸的熏熏然。
“我怎么听着这话,感觉自己这么伟大呢!”她侧头跟叶天宇小声嘀咕着。
叶天宇笑着道:“嗯,我听着也挺假的。”
林想白了她一眼,“你这是明晃晃的嫉妒。”
“对,我嫉妒自己怎么没被人贩子差点卖了。”叶天宇煞有介事的点点头。
林想一口水呛出来,瞪了他一眼。叶天宇无辜的看着她,耸耸肩。
从会议室里出来,林国平领着林峰正等在大厅里,林峰看到她,一下扑到她怀里,委屈的叫了声“姐姐。”
林想心疼了,觉得这孩子肯定回家以后才感觉到后怕,这两天不定怎么折腾呢。
“小峰,看姐给你买了什么?”林想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相框,“漂不漂亮?这个相框送给你,装咱们一家三口的照片,等回了家,就摆在你床头上,好不好?”
她哪有时间上街啊,睡觉睡到半夜,第二天一早就往回赶,正好那招待所旁边就是个照相馆,林想上车前钻了进去,买了这个相框做为礼物。
也幸好她买了。这么一说,好像他们一家三口好几年没有照过相了。“爸,等哪天咱们去照张相片吧,咱们好像还没有三口人照的相呢。”
这一歪楼把林峰歪的忘了之前的委屈了,很高兴的抱着相框不撒手。
“走吧,回家去。你和天宇都去洗个澡,然后爸给你们露一手,尝尝我做的饭。”
林想怀疑的看着他,前世父亲到去世时,做的饭也就一般的水平。难不成来边境一两个月,就成了高手不成?
“你这孩子,这是什么眼神,不相信你爸我?”林国平好笑的胡噜了她的头发一下,一手拉着一个,往外走去。
叶天宇看着这一家三口。突然响起了自己的母亲。
也许,他该回去看看她了。
回到家,林想拿了洗澡用品和叶天宇去离住处不远的铁路浴池洗了澡回家。
走在路上,林想把当初刚去开阳时,去洗澡时发生的那件有趣的事当成笑话讲给叶天宇听。把叶天宇乐的直拉着她问是不是真的,哪会有这种人,不是她编的吧?
林想看到这样快乐的叶天宇,感觉很有意思,“你以后都这样笑吧,多好啊!”
叶天宇定定的看了她一眼,“好,以后在你面前我都这样笑。”
林想没听出来这话的潜台词。她根本没注意,因为她的注意力被一只浑身卷毛的狮子狗给吸引住了。
养狗也跟服装一样,是有潮流的。
这年代当地兴起“京巴”热。一只白色的小京巴狗能卖到一千块。这对于工资只有二三百块钱的工薪家庭来说,无疑是比巨款。
这只狮子狗显然是当地人喜欢的类型,围了好多人在观看。
林想也看的津津有味。
叶天宇不喜欢这些宠物,见她蹲着看小狗不动弹,问:“你喜欢这玩意?”
“嗯,好漂亮的京巴呀!小峰看了也会喜欢的。他最喜欢养些猫啊狗啊的。”林想指着旁边的商店支使他,“你去帮我买根火腿肠。它应该能喜欢。”
因为围着看的人很多,狗的主人。一个二十七八岁的漂亮女人,很得意的就让小狗做些打滚,作揖等动作。迎来了围观的群众大声的喝采声。林想看的眉毛立了起来。
这是耍杂耍吗?还叫好。
这狗又不是杂技团的小狗,即便会这些也没必要在这显摆呀。
林想接着看到好多人扔些乱七八糟的吃的,有扔香蕉的,有扔瓜子的,还有人把冰淇淋扔出去让小京巴吃。
林想都替这小狗难受。
叶天宇买来火腿扬,林想扒了皮,拿着一头喂它,小京巴果然吃的津津有味。
林想走的时候,那小京巴咬着她的裤腿不松口,把林想惹得都不想走了。还是叶天宇硬把她拉走的。
“我好喜欢啊!”
叶天宇商量她,“要不,我给你买一只?”
“不要,那么贵怎么能让你掏钱给我买呢。”林想想也不想的拒绝。
“那有什么,你救了我我救了你,咱们的关系这么铁,还用讲究这么多吗?”叶天宇不以为意。
“那也不要,我们家是做吃食的,不能养这些猫啊狗啊的,不卫生。”洗的再干净,买的人心理上也会有障碍。
“再说了,我们才刚生活好一些,养这个宠物那是有钱人家才干的。让别人看着也不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