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接到一起打架斗殴的报警,张帆和杨燕东还有带着李鹏协警又出警了。
今天鲁汉生也想去看看,既然鲁大爷话了,张帆自然不能驳了鲁大爷的面子。
打架的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不管多大的事情,在派出所看来都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派出所有时候也叫做协调所。
打架分很多种,第一种,如果被打的当事人,非要找被告的事情,非要被告赔钱、拘留,非要按法律来办,那派出所也没有什么办法。
如果原告身上根本没有明显的伤势,但是只要有目击者说被告打人,与原告的描述吻合,这样就形成了殴打他人罪。
如果被告非要说自己没打,那这样只好上法庭,让法官判决。
有些人死活不承认打人,其实就是想让对方妥协。
上法庭,就必须找律师,找律师就要花钱,而且一旦宣判被告无罪,原告就要承担法院开庭所有的费用。
有些有钱人就喜欢这样做,但是如果没有一点背景的话,估计也会输。
虽然法院有时候倾向于有钱人,但是也并不是倾向于所有有钱人,准确的说,应该是倾向有权的有钱人才对。
有权有钱,那你就可以横着走了,打人也不犯法。
这不是开玩笑,所有人也都知道这种事。
一般情况下,只要有目击证人的话,被告也没有什么背景,被告也肯定会承认,那这样一来,就会私聊,就是赔钱了事,或者请一些人来说道说道,喝个酒道个歉什么的就行了。
第二种,那就是没有目击者,原告就算身上有明显的伤,但是不是什么大伤,那这可就不好说了。
没有目击者,没有旁观的人,没有人看见,你说被告打人了。
这时候被告还死不承认,原告也一心要告被告,那这样的话,派出所只能协调,不能协调,只能让两人告上法院。
这下就不管派出所什么事了,法院会派人来调查一下两者有没有过节,被告有没有作案动机之类的,也会询问派出所对两人的了解的一些情况。
如果查到两者有过节,那到法庭上就不好说了,一方面取决于法官的判决,一方面取决于聘请的律师强弱。
想要报复一个人,最好在没人的时候下手,打完就跑,出其不意,你不要以为他力量很强,比你高大,千万别怕。怕个毛啊!你晚上突然冲出来,当场就把他吓n了,他再强大也会怕的要死,没有了还手之力。打完后,他就算知道是你,报了警,你也别怕,你只要死咬着自己没打人,他拿你也没办法,警察也拿你没办法,不要被警察的吼叫吓怕了,也别听他说已经找到目击证人之类的,警察审讯也不过就是吓吓你,这种小事情,警察才懒得去调查。但是你以后得防着点被你打的人。还有学生打架的话,只要没有构成重伤,基本上都不会构成什么犯罪,因为未成年啊!所以在学校里面尽管打架,不碍事,大不了开除,那时候家人找人给你给校长说道说道,肯定开除不了,学校也不想开除学生。真的要开除了,你转校就行了,你别c心这个,你家人会c心的,嘿嘿。
如果构成了重伤,那么被告还死不承认,那什么刑警法医都会来调查这件事,搜集证据,估计现在科技达,你不承认也不行。
不过也没有绝对的,只要没出了人命,原告也没有什么背景,刑侦队也不会调查的那么详细,你死不承认或许能够过关。
有些人杀了人,照样不是逍遥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