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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峰让饶鸿达随行,还有另外一种考虑,同志们已经从饶鸿达的身上找到了辜文杰生母的踪迹,郑峰和李云帆还想从他的身上找到凶手的影子。这对同志们来讲,应该是重中之重。找到任碧云不一定能找到杀害辜望弟的凶手,所以,郑峰在走第一步棋的时候,同时想好了后面几步棋,郑峰和李云帆没有把希望完全寄托在任碧云的身上。顺藤摸瓜,在郑峰和李云帆看来,任碧云这根藤,充其量只能是“71。6。17”案的分支。
在前往镇江的路上,郑峰、李云帆和饶鸿达有一段谈话,笔者认为,不管这段对话对案子的侦破工作有没有什么帮助,我们都应该如实叙述,连郑峰和李云帆都不能确定哪些谈话对刑侦工作是否有帮助,我们就根不能随便取舍某些内容了。
从双沟镇到镇江,车程需要五六个小时,在这五六个小时的时间里面,谈话一定是非常充分的,也一定非常从容的,时间充分,又有从容的心态,相信谈话一定会非常透彻和深入。
李云帆开车,卞一鸣记录。郑峰和李云帆坐在车后座上。
“饶助理,请您再仔细想一想,您最后一次到南山镇去见辜望弟,虽然比较仓促,但辜望弟有可能会跟您说些什么,至少应该暗示些什么。您是六九年六月七号到南山镇去的,而辜望弟是在六月十二号的夜里出事的。根据我们的判断和分析,在此之前,不可能一定征兆和迹象都没有。
“我最后一次到南山镇去看望弟,她什么都没有跟我说。”
“难道辜望弟没有跟你说话吗?”
“望弟只跟我说了四句话。”
“哪四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