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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周保国回忆,辜望弟在一年前曾经出去过一次,离开的时候,也没有跟任何人说一声,但三天后又回来了,所以,辜文杰耐着性子又等了一天。等一天,并不是在家里坐等,在这一天里,辜人杰借了一辆自行车。找了一整天,但都没有见到母亲的踪影,他只向学校请了四天假,六月下旬,正是学校进行期末考试的时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辜文杰选择了报案。周保国还提供了一个情况,辜望弟搬到南山镇的最初两三年里,也经常外出,一走就是两三天。
关于案的材料很少,提供情况的一共有六个人,他们分别是当事人的儿子辜文杰,邻居:弹棉花的张瑞祥,伞店的周保国,在供销社工作的马巧慧,买豆腐的窦三婶,净月庵的尼姑静修师傅。
辜人杰报案的时间是六月十七号,算起来,辜望弟失踪已有五天。
负责接待辜文杰的警察是包大伟,要想立案,至少应该有一些能经得住推敲的疑点吧!所以,包大伟向辜文杰提了一些问题。
问题如下:
“辜望弟在失踪之前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
遗憾的是,辜文杰一直在学校,所以,他无法回答包大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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