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些四十来岁的青年官员们,按说是前途光明的。只是,在面对人生的抉择之时,他们选择了错误的方向。
这些人的犯罪事实,可以分为两个时期:wto前过渡期和商务部成立初期。
1998年-2002年,正值中国加入wto前后,政府开始大规模清理对外经贸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企业在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请教他们时,双方就形成了利益关系。有了他们的加入,许多需要赶时间的项目,他们都可以帮助企业加快审批进度,抢占时机,提前布局。
比如说1998年经贸委印发关于国有企业利用外商投资进行资产重组的暂行规定,其目的就是维护国有资产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但该规定过于简单,没有明确的实施细则。
此时恰遇外资并购内地国企的第一波热潮,在一些人的眼里,国有股退出、外资进入似乎成了国企改革的一个定式而被纷纷效仿,但这个苗头也颇受争议,外经贸部在审批时也越来越谨慎,审批者因法律法规不完善而拥有较大自由裁量空间。
就这样,他们这些人最终围绕着合资企业上市、外商投资审批、企业并购和反袭断审委等,利用立法设租、审批游说、咨询代理等方式组成一条罕见的审批腐败流水线,其设租寻租手法高明,除了自身出卖公权牟利,更将法律模糊地带的自由裁定运用至极。
可以说,这是一群吃技术饭的腐败官员小团体,也是前所未有的一个反腐新发现。
2003年至此次案发之前,为内、外贸管理统一之后。外商在华投资、内资赴境外上市出现井喷。行贿者如和记黄埔、长实投资,以及黄光裕运作国美电器在港上市等。
对应于这七年,外商在华直接投资金额出现两次波段,其中1998年至2000年间呈下降趋势;而2001年至2003年则出现高增长。外资在华涨落之间,正是相关政策更迭之时。这其中的任意个案,均现一条阡陌相交、利益共沾的外资审批寻租链;而这七个人的系列案的完整版本,则展现了由“链”变“网”的系统性制度腐败。
一个依托权力而生的利益共同体,从监管者到寻租者仅转身之间。
在这一次出手狙击江氏集团的外资中,不乏一些比较熟悉的名字。比如说和记黄埔,比如说淡马锡财团,比如说长江实业,还有一些美国财团的影子在出现,让人感到非常吃惊。霍然发现原来已经有这么多外资开始对国内的国企蛋糕开始动脑筋了。
党的十-六-大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开始启动,不同步、不配套的问题在体制上已经得到解决。下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总体上要实现两个目标:从2004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建立起新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而现在依然处于三年改革的期限之中,大规模低价出售给外企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总体上要见到成效,而不是一卖了之,但是过了这三年之期的话,那些挽救无效行将就木的国企。很可能就要被抛弃了,到时候一个破产的海门医药集团显然会是更容易被外资收购的。而且外资所付出的代价会更一些,这个就是他们勾结这些各部委实权派一起来阻挠江氏集团收购海门医药集团的理由。
“谁都希望自己的审批是最后一道关口,否则自己批出去的项目还可能被否决,寻租价值就会徒然下降。”那位司长对莫克说道,“部门之间通常是相互争权,但是我们几个人的长期交往,使得我们绑成了体制内罕见的利益共同体,可惜的是倾巢之下,安有完卵?一旦其中一个人落马,整个圈子也将随之颠覆,什么圈子到最后都是花圈。”
事实上也是如此,这个封闭而自足的联盟,以2005年3月,发改委的这位司长被“双规”为拐点,互相揭发,瞬间瓦解,可谓“最坏的联盟”。
……
得到了详细的报告的常委们,一时之间都面面相觑,感到非常无语,作为中坚力量的司局长们集体出现了贪腐行为,这个打击确实是够大的,尤其是在商务经贸政策制定这方面,确实没有多少人能够玩得转的,由他们这些人所主要拟定出来的政策法规当中,究竟还有多少漏洞是提前预设的?现在还很难说。
而这些漏洞可能给国家造成多少损失,也还是在未知之数中。
“海门医药集团的事情,大家怎么说?”文总理问了一句。
一号首长也是非常头痛的揉了揉额头,然后才说道:“解铃还须系铃人,我看还是把小江请来,当面解决这个问题好啦。”
众人听了之后纷纷点头称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