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一个人的确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可、可你是国庆节期间才认识他的吧?
“你们这才认识几天呀,”荆红雪不信的摇摇头。在她看来,世上虽然有种传说叫一见钟情,但那仅限于书中。在现实社会中,一对才认识几天的男女是不会产生这种‘刻骨铭心’爱情的,最多只能算是一种好感而已。经过了叶暮雪被绑架事件后,荆红雪对李默羽一直心存好感,现在见她守着叶家父女就敢直言说爱秦玉关,而秦玉关又是这样对她,心里隐隐觉得不忍,委婉的劝她:“要知道,爱一个人的最终目的是要嫁给他呀,他要是对你不好的话……”那你岂不是惨了?荆红雪没有说出这句话,但论谁都能够听得出。
“如果我要是嫁给他,”李默羽用洁白的牙齿咬咬嘴唇,忽然绽放出一个笑。那笑,就如细雨中的百合那样,妩媚尽去不带半点烟火:“如果我要嫁给了他,哪怕他天天打我、骂我,我、我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爱他。”
“嘻嘻,李默羽,听你这样说,我都被感动了。虽然我很想骂你一声是不是犯贱,可看在这儿有这么多名媛的面上,这次就给你留点面子吧。不过,我还是想问问你,你要是嫁给他的话,那我怎么办?”一个透着懒散的女声慢条斯理的从门口方向响起。
这个声音响起后,秦某人身子没来由的矮了半截,他不用回头就可以听出这是谁来了。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声:妈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她怎么也来了?老天爷,你要是有本事的话,再给我整出一个和老子睡过觉的女人出来……
就在李默羽的话音还没有落下,不远处的人群中忽然有人开口接了她的话。接着,有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人,满脸冷酷的分开人群走到了桌前。顺着他们分开的那条道,有一个女人,一个上身露腰小夹克、下面是笔挺的铅笔裤、脚蹬一双高邦马靴的女人,双手抱在胸前,迈着比模特还要风骚的步子,慢慢悠悠的走了过来。
在这个女人身后,还跟着两个人,靠左边的那一个,头上戴着一顶运动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几乎遮住了整张脸,只露出一个下巴。虽然现在已是深秋季节,但这个人穿的还是有点夸张,一件深黑色的风衣把整个身躯包裹的严严实实,只能从脚上的那双跟高接近十公分的皮鞋上可以看出,这也是个女人。稍微比她慢了半步的那个,一头乌如水般的淌在肩头,略显苍白的脸上一双倔犟的眸子带着着丝丝的迷茫,一条长约十公分左右的伤疤,翻着让人心惊的暗红色从尖尖的下巴一直延伸到左边嘴角,虽然破坏了这张脸的美感,同时却又赐予了她一种说不出的酷。
陈焕宏在看见这个女人后,脸色一变,不由得低声惊呼了一声:“姚迪!”
这个女人是姚迪,是那个绑架叶暮雪差点把李默羽命送掉的姚迪。她侧头看了看陈焕宏,微微点头笑笑,这笑就如同解冻的春风,让她苍白冷酷的面容多了点亮色,但她只是笑笑后就垂下了头,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仿佛失去了所有的活力一样,自始至终都没有看过秦玉关一眼。
那个接了李默羽话的女人瞄了陈焕宏一眼,这才款款的走到桌子前,也不等别人让座,自顾自的坐在了一个黑西服男人搬过来的椅子上,眼波流动着扫视了在场的所有人一眼,这才拿起桌子上秦玉关的那盒烟,旁若无人的抽出一颗叼在嘴角,从身上摸出一个限量版的zppo火机,啪的一声点燃,徐徐的吐出一口淡蓝色的烟雾后,这才用有点沙哑但充满磁性的声音向秦玉关说:“你、瘦了很多。”
如果把成熟女人比作蜜桃的话,李默羽是那种赏心悦目型的,而这这个女人,却只会让男人一见就忍不住想‘吃’掉她、再牢牢的占据着不松手。两个女人同样风情万种,唯一不同的是,一个是外在的招展,一个从骨子里都透着诱人的媚惑。
坏了坏了,我要死了啊……青龙努力想把眼光从这个女人那张不笑都勾人魂魄何况现在慵懒的笑着的脸上移开,几经努力却没成功。用他自己都听不到的声音,喃喃的说:“哇操,又来了俩女人,看样子还和这小子有关。老天爷呀,你快告诉我这小子到底是哪方神圣吧……什么?说他瘦了?这么多女人,他能不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