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说得好: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叶九,李浩民,程君侯完美地诠释了这句话。
他们冲进去的时候,屋子里剩下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一脸懵逼,完全搞不清楚生了什么事。
这要是纯粹的军事行动,那基本上不要一分钟就可以全部解决战斗。
敌人都傻乎乎站那不动,三把枪同时射击,能费多少事?
一枪一个,跟玩儿似的。
问题这不是军事行动,这是警察行动。
一枪一个爆头是不行的。
必须尽量控制伤亡,以抓捕为主。
所以叶九只是想要震慑他们,大声喝令所有人双手抱头,蹲下!在黑洞洞的枪口威胁之下,有人很听话地跪下了,也有人不为所动,东张西望,似乎想要夺路而逃。
至于向全副武装的警察动攻击,却没有一个人这么想过。
没那个胆儿!反应最快的还是金子来,不愧是老大。
并且他做了自以为最正确的选择——绑架人质。
要说这当儿,绑架人质实在是很方便啊。
没看到人质就绑在那里,一动不能动吗?
金子来手里还拿着匕,刚割了人老山炮一根手指,上边还沾着血呢。
金子来紧张过后,立即就闪身躲到了老山炮身后,举起手中的匕,架在了老山炮的脖子上。
“别乱来啊,要不老子宰了他!”
然后,金子来就成功在叶九脸上看到了“震惊”的神情。
是的,叶大队长很震惊。
这傻子竟然敢在他面前绑架人质,而且是绑架一个动不了的犯罪嫌疑人。
没错,老山炮也是犯罪嫌疑人。
作为械斗一方的组织者,老山炮也是有嫌疑的。
不能因为他失败被金子来抓了,就将他定义为“无辜者”。
当然了,尽管他也是犯罪嫌疑人,但叶九还是不能任由他被金子来杀掉。
那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叶九震惊的是,金子来这个绑架人质的动作,实在太不专业了。
他仅仅只是象征性地躲在了老山炮身后,大半个身子连同脑袋都暴露在外,无遮无掩。
难道他真的以为,只要将刀子架在人质的脖颈上,就万事大吉吗?
警察就不敢对他采取任何行动了?
这是有多自信啊!又或者说,他是有多“瞧不起”冲进来的这三个警察!就这样的水准,叶九简直要怀疑,他到底是不是金子来。
能够“统领”数十人规模的“帮派”,多多少少还是要点本事的吧?
不过李浩民确认了他的身份。
“金子来,放下刀子!”
李浩民一声爆喝。
“你特么的,老子”金子来也瞪起一双牛眼开始吼。
不过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得“砰”地一声,一颗子弹飞过来,正中金子来的脑门,金老大“啊”地一声惨叫,两眼翻白,仰天便倒。
既然已经确认这家伙就是本次抓捕的一号目标,叶九自然就不跟他客气了,直接抬手给了他一枪。
双方距离不到五米,以叶九的枪法,闭着眼睛也不会打偏。
但出乎大家意料之外的是,金子来的脑门上并没有爆出一个巨大的血洞——叶九使用的不是实弹,而是橡皮子弹。
尽管行动之前,叶九已经请示过郎正,允许使用实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