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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5章 扫黑除恶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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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上旬,国庆长假刚过,备受瞩目的广武市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第一案”——“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由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向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其实以“复兴社”的规模,实力,以及作恶程度,说他们是“广武第一”,还真有点“拔高”了,黄金子虽然极其蛮横凶残,但“复兴社”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不能算是“拔尖”的,将“黄金子案”定为广武黑恶势力第一案,无非就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谁让他们是最先被提起公诉的呢?

这个第一案,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关注。

不但市领导,专案指挥部领导对此案极其关注,省领导和部领导也分别透过各种渠道表示了关注。

有点甚至直接下了书面批示。

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委派了一位资深副院长,亲自赶赴广武,指导办案。

因为这个第一案,毫无疑问,将成为“判例”,今后对于其他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定罪量刑,都会以“黄金子案”作为标准,至少是作为重要参考。

这个案子的审判,不但会成为广武市随后那些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也会成为省内其他城市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审判标准。

甚至对全国其他城市审理类似案件,都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

虽然我们国家的司法系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判例”的法律效力和规范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判例依旧是很重要的参考因素。

广武市人民检察院和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对此案非常重视,组织精兵强将,参与了起诉和审判。

而一个月前,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那个“植物人事件”,随着卢运来重新转回人民医院康复科,随着他病情的逐渐好转,加上没有后续的“谣言”支撑,已经慢慢平息下去。

作为此事的“主角”范惟舟,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他亲自担任了“黄金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的公诉人。

由此可见,那些谣言真的就是空穴来风,根本就没有什么依据,仅仅只是那些痛恨范惟舟的坏分子想出来的“恶毒招数”,试图通过这个办法来败坏一位优秀检察官的名声,妨碍广武市扫黑除恶大战役的顺利进行。

随着“黄金子团伙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这些谣言早已随风而逝,很少有人再提起。

“复兴社”如此规模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对他们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是一个浩大无比的“综合性工程”。

光是公安机关移交给检察院的各类卷宗,就有两百余卷,一万七千多页。

而检察院最终准备的起诉书,长达七十三页。

法院庭审的时候,被告席上足足站立了四十五名犯罪嫌疑人。

全部都是“黄金子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其余那些犯罪事实不是很严重的胁从犯,依照上级领导的指示,已经进行了另案处理。

部分被送劳动教养,剩下那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则免于起诉,只给予了治安处罚。

秉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宗旨,给这些“误入歧途”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从新做人的机会。

因为涉及到“强奸,轮奸以及猥亵妇女”等罪行,为了保护受害者的隐私,广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金子团伙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由三名资深法官组成了合议庭。

广武市中院副院长担任合议庭庭长,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和另一位刑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员担任合议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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