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 序
回忆接管改造
北平市警察局
刘 涌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2日,我随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市政府公安局局长谭政文等人,来到了前门内公安街16号院,接管了北平市警察局。
在接管北平市警察局后,共接管旧警察人员一万三千六百三十五人,其中,职员两千一百六十九人、警长和警士九千一百四十七人、公役两千三百一十九人。对旧警察的接收、使用和改造工作,我们坚决执行了中央社会部部长李克农的指示,确立的工作方针是:推翻旧政权,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新政权。工作策略是:粉碎旧机构,逐步清除旧警察中的坏分子。具体步骤是:先处理原警察局内的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后处理普通旧警人员;先处理上层人员,后处理下层人员。对普通旧警人员以教育改造为主,对特务、反革命分子以集中管训审查为主;对有重大罪恶或现行破坏活动的人员进行逮捕、关押;对反动党团成员中有历史不清,又不坦白交代或品质不好、有劣迹、群众痛恨的人员予以开除。其中需要进行管制的人员交派出所和社会有关部门进行管制;对思想顽固、老弱病残、不称职、无改造前途的人员给路费遣送回原籍;对旧警察中恶心不深、无劣迹、有一技之长者留用并进行教育改造;对在北平市解放前不久刚参加旧警察的青年学生中,那些思想进步、历史清白的人员,一律留用,照常工作。
对旧警察机构中的人事部门采取解散后重新组建的办法。例如,对北平市警察局中的组训室、政工科、机要室、督察处、专员室这样的反动政工机构予以撤销;对秘书、统计、通讯、司法、刑警、女警、外管、消防、总务、行政、会计和警察医院这样的业务行政部门予以改编,而后划分为人事、侦讯、治安、行政四部分。与此同时,将各警察分局旧机构中有的组、室拆散,依照市公安局的整编原则,改编成为秘书、政保、治安、总务四个业务部门。在改编中,所有科、股长以上领导除个别情况,全部改换为我接管干部。
当时限于接管干部少的原因,分驻所、派出所的人员机构仍维持原状。1949年6月,市委书记彭真亲自起草了《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改革区街政权组织及公安局派出所的决定》,文中明确指出:“我们在粉碎了旧的警察制度之后,必须建立新的人民公安系统和工作。目前,应该继续彻底改造派出所。政府应派大批得力干部和学生到派出所里去,并吸收旧警察中经过改造可能忠实为人民服务的分子参加派出所。”根据中央和市委领导的指示,街政府和派出所合并,取消分驻所。街政府的干部大部分转到派出所工作,这样所有的派出所里都有了接管干部。从此,市公安局的基层机构也以接管人员为主了。
对接管的旧警察局人员,我们根据政策分清类别,区别对待,该管训的管训,该使用的使用。不论对哪种人员,都不歧视和虐待,教育他们改恶从善,重新做人,使一些旧警察从心底里感受到了共产党与国民党的不同,尽全力配合新政府工作。如北平市警察局代局长徐澍,在交接工作中,确保了档案文件及武器弹药等保管完好,确保了接管和移交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由于他工作做得比较出色,受到了谭政文局长等领导同志的嘉奖鼓励,还被任命为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的业务研究组组长,开展公安局业务研究工作。直到数十年后,徐澍在他的一篇回忆文章中写道:“我受到任命后,内心感到十分荣幸,也感到十分惭愧。我是一个对人民有罪之人,党让我留在人民公安战线工作,给予我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这是人民公安战线上少有的事。”又如接管工作开始后不久,有个旧警察的母亲病故了,这个警察的级别低,薪水少,家里生活困难,无钱料理母亲的后事,尸体只能停放在家中,愁得不得了。想来想去他壮着胆子给市公安局领导写了个申请救济的报告,送上去后心里还直扑腾,不知能否批下来,也不知多久才能批下来。当时这个报告送到了我的手里,我看完后就在原信及封皮上批示,要行政处酌情给予补助。行政处接到信后马上做了安排,及时拨付了救济款,使这个旧警察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么简单的手续,这么短的时间,事情就有了结果;喜的是他的老母可以入土为安了。他几乎不敢相信眼前生的事情是真的,用他的话说就是:“这要在以前,我这报告打上去,一级转一级,起码要转几个星期才能有结果,结果是啥还说不清楚呢。”这件事不仅使这个旧警察深受感动,对其他的留用旧警人员也有很大影响,使他们意识到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并不歧视他们,共产党派来的干部都是清正廉明的,是关心、爱护并且肯于帮助他们的。这使得大多数旧警察由最初的不自愿而转变为自觉地向接管干部靠拢,心悦诚服地为人民公安机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