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道理,蓝标很懂。
只是蓝标手指刚碰到手枪,就听到砰的一声爆响,大脑袋晃了晃,扑倒在了地上。
又是一个酒瓶子,被沈岳看似扔了过来,把标哥给砸昏了。
站在标哥身边的凯子,忽然感觉这是他出人头地的绝佳机会!
九哥和标哥先后被沈岳放倒,那么如果他能捡起手枪,一枪把那个家伙打伤,这可是力挽狂澜的上佳表现。
说不定,特欣赏他的九哥,会让他把蓝标取而代之,成为这条街上的保护神呢?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
同样,不想当老大的小弟,也不是好小弟。
还是同样,无论是谁想去捡那把枪,沈岳只会二话不说,一酒瓶子砸过去,把他放昏在地上!
九哥,标哥,凯子。
当这三个碰到手枪的人,先后被沈岳用酒瓶子砸昏过去后,就再也没有哪个小弟,敢再弯腰伸手了。
把蓝标取而代之成为人上人的吸引力固然非凡,可被酒瓶子砸昏过去的感觉,也不要太好。
静。
当凯子也被一酒瓶子放昏过去后,酒吧内死一般的寂静。
笃的一声轻响,打碎了这片诡异的死寂。
大家下意识抬头看去,刚好看到一个酒瓶盖,从瓶口上飞出去。
是拿着酒瓶子的沈岳,用拇指顶开的。
猛人……
在场诸人脑海中浮上这个念头时,就听一个嘶哑的声音吼道:“猛人,绝对的猛人!”
这谁啊?
仿佛变成提线木偶的各位观众,再次齐刷刷的看向声音来源,就看到满脑门鲜血的九哥,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大声叫好。
沈岳没理他。
对于被人揍成这样,还自肺腑夸赞敌人的傻缺,沈岳没多少兴趣。
“不过,兄弟,你要倒霉了。我实话告诉你,你真要倒霉了。”
九哥抬脚,踢在了那支手枪上。
手枪顺着光滑的地板,呲呲的滑到了吧台下,吓的娇娇娇躯轻颤了下,却立即弯腰拿了起来,递向了沈岳。
沈岳接过手枪,苦笑了下。
“兄弟,你等着,我打个电话。今晚,你真要倒霉了。”
忽然把手枪踢给沈岳的九哥,狞笑着伸手,摸进了旁边美女的衣领内。
从里面,拿出了一款小巧的手机……
九哥打电话时,沈岳叼上了一颗烟,倒转枪口,扣下了扳机。
“这人要自杀?”
旁观诸人傻眼,娇娇刚要惊叫一声时,却看到手枪的枪口,冒出了火苗。
沃草,这原来是仿真手枪打火机。
那个九哥用来装比用,接过比没装好,反倒差点被酒瓶子砸死。
娇娇明白后,才觉得双膝一软,连忙趴在了吧台上。
装比不成反被虐的九哥,很清楚他要想维护他老大的尊严,再用武力行为是不行了,必须般出背后的大神,来收拾那个不配合装比的猛人。
众目睽睽下,卓尔不群的九哥在电话接通后,腰板立即坍下,满脸的谄媚之色,比蓝标看到他时还要更甚。
也足够证明,电话那头的人,份量足够重,不是万不得已,九哥也不会打这个电话。
“是谁?”
黑暗中,叶修罗出的声音,带着一股子死气。
要不是暗红色的烟头一明一灭,燕子走进来后,都会怀疑叶修罗不在屋子里。
自从山间雅阁和三个父辈离开后,叶修罗就始终坐在椅子上,独自吸烟,呆。
天黑下来后,她也没开灯。
燕子不知道那些事,却能从叶修罗的状态中,看出她当前有多么的无助,孤独。
可燕子也没多少办法,只能在她的手机震动起来后,给她送了进来:“来电显示是宋九。”
“宋九?”
黑暗中,叶修罗秀眉皱了下时,想到宋九是谁了。
宋九是某片区域的老大,不知道托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才有幸拜在了罗爷门下。
罗爷现在心情很糟糕,当然不想理睬宋九,摆摆手正要拒绝时,燕子轻声劝道:“暂时分散下当前的注意力,是有好处的。”
叶修罗沉默片刻,点头接听了宋九的电话:“有什么事,赶紧说,我现在心情不好。”
燕子说的没错,当人们深陷在某件事所带来的烦恼中时,最好是用别的事分散下注意力,也许就能起到开解的作用。
果然,听宋九用无比恭敬的语气,简单讲述在某酒吧遇到个被人成为“岳哥”的猛人,吃了大亏,不得已才给罗爷打电话求助后,叶修罗笑了。
屋子里很黑,可燕子还是感觉眼前一亮,下意识的心想:“美女,就是美女。一颦一笑,都能改变身边环境的气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