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翼挣扎中,孙刚一口咬了下去。
现在他的嘴巴超级大,张大后能把张翼那只穿三六码的小脚,一口吞下去,他只咬住了秀足边缘,锋利的牙齿咬合下来后,鲜血立即迸溅了出来,疼的张翼长声惨叫。
惨叫声刚出口,就嘎然而止,却是被孙刚抬手捂住了嘴巴。
孙刚慢慢地抬起头,鲜血顺着没有嘴唇的嘴角淌下,桀桀的笑道:“张翼,千万不要逼迫我动粗,我是爱你的,是真的爱你,不能失去你。”
世上最可怕的事,莫过于此了:变成怪物的男人,口口声声的说爱着女人,可他眼里却闪着极为凶残的光芒,好像毒蛇般的舌头从嘴边飞快的绕了一圈,鲜血就没了,只见他好像吸允琼浆玉液般那样,兴犹未尽。
张翼已经被完全吓坏了,哭都不敢哭出声来,泪水哗哗地淌着,抽噎着问道:“你、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
“我再说最后一次,希望你能牢牢记住。”
孙刚把那只有鲜血滴落的秀足,放在自己嘴边,很深情样子的低头用那来可能是鼻子的黑洞嗅了下:“龙头给你的,是一条做工看起来很简陋的白色黑睛石鱼……”
他果然是在要那个东西!
张翼用力咬了下嘴唇,哭问道:“你、你刚才不是说,你也不知道那个东西是什么的吗?石鱼?我、我哪儿见过什么白色黑睛的石鱼?”
“呵呵,咯咯。”
孙刚怪怪的笑着,右手撩起张翼的睡袍,顺着脚腕沿着光滑的小腿慢慢向上,喃喃地说:“小翼,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的那个晚上,我说了哪些话,来形容你的腿美丽的吗?”
不等张翼回答,孙刚自己就说道;“那时候,我对你说,我恨不得把你吃到肚子里去,就从你的小脚开始吃起,吃你的腿这么美的腿,唯有上辈子敲烂了十七八个大木鱼修来的福分,才能拥有的。”
“现在,我终于要愿望成真了。”
孙刚的眼里,忽然又有泪水淌了下来,还连连的摇头:“可是我也舍不得啊,实在是舍不得”
“你去死吧!”
张翼尖叫声中,左脚猛地挣开孙刚的手,接着抬起重重踢在了他面门上的同时,纵身跳到了院子里,双足刚一落地,顾不得左脚的疼痛,就向大门口狂奔。
她只想用最快的速度逃走,唯有向外逃,才有希望能借助黑暗来躲过孙刚。
她希望,老天爷能看在她很可怜的份上,能给她一次机会,让她逃出去。
老天爷听到了张翼的祈祷,给了她机会。
她在飞身冲出大门时,曾经迅速回头看了一眼,就看到孙刚仍然站在窗前,并没有追来,好像被那一脚给踢懵了,现在还没反应过来。
张翼心中狂喜,更无视左脚的疼痛,右转顺着公路,向梨花山方向狂奔。
这儿距离梨花山至少还有二十公里,而且在她冲出小村后,一路上都没有任何村庄了有村庄又能怎么样?
普通百姓在看到孙刚那个怪物后,又有谁不被吓得魂飞魄散,敢帮她抵抗邪恶?
这时候,警察也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孙刚那会儿可是给张翼露了两手:生吞玻璃,徒手抓碎木头。
这么牛哄哄的高手,又岂是一般警员能对付得了的?
要想挡住孙刚,也只能是梨花山上的昆仑了。
村落长街的最西端,是一栋三层小楼。
以贩运蔬菜为生的老马,每天凌晨两点四十准时起来,与老婆一起*去蔬菜基地的批市场收菜,忙活三两个小时后,再送到市区某学校食堂、酒店啥的。
长达数年的习惯,让老马在闹钟响起时,不会对床铺有太多的留恋,睁眼起来,走到窗前推开窗户,深吸了一口气后抬手,正要伸个风情万种的懒腰时,却愣住了。
他看到了一个女人,正赤脚在公路上狂奔向西,两只小脚上下翻飞时,撩起白色睡袍,露出的那双美腿在街灯下,晃的男人眼珠子疼。
老马今年四十多岁了,可从没见过一个女人在狂奔时,腰肢还扭的那样好看,比自家黄脸婆故意嗲时,还要迷人一百倍。
就像被鬼追着那样,女人飞奔的速度相当快,由此可见她是个经常健身的,白袍、黑飘扬时,真像个黑夜精灵呢。
她是谁?
大半夜的在街上跑啥?
向西去这是要去哪儿啊?
她还不住地回头,后面有鬼在追吗?
老马望着很快就跑远的女人,想到这儿后才眨巴了下眼,怀疑自己可能是在做梦时真看到了鬼。
老马一直以为,如果尘世间真有鬼这东西存在的话,也应该是青面獠牙赤着身子,腰间只围着一块虎皮之类的围裙,头上长角,手腕、脚腕上还都戴着手铐般的镯子,只需轻轻纵身一跃,就能被风吹走那样才对。
现在他看到的这个鬼,却是穿着人才穿着的衣服,鞋子。
如果从脖子以上的东西都被忽视,那么这就是个男人才对。
只是……男人脖子以上的部位,貌似不能被忽视啊,那是个什么东西的脑袋?
明亮的街灯灯光,能让老马无比清楚看到下面男人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