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南一一直在用一种很复杂的目光看着萧剑扬,有犹豫,有挣扎,有几分不忍,几次想开口,却又硬压了下去,目送他走出去后,千言万语化作一声低叹:“士兵们,如果我做错了,请你们原谅……但我没得选择!”
接着就是挑选武器装备。这一次金南一拿出了自己所能搞到的最精良的武器装备,敞开供应,着实让队员们惊喜了一把。不过惊喜归惊喜,大家还是很冷静地挑选最能适应缅甸地区的恶劣环境,同时自己也最熟悉的武器装备。步枪手绝大多数都选择了AKM或者81式,像罗雅洁、蛤蟆这些背医药箱和电台的则选择了AK-74U短突击步枪。这些装备都谈不上先进,论精度跟欧美枪族相比差了一截,但是山地丛林作战,步枪手之间的交火距离往往就是一百几十米,四五百米的有效射程毫无意义,这个距离拼的就是射速和可靠性,对于他们而言,这几种是最理想的选择。鹰眼和狼眼都选择了M40A2狙击步枪,他们比较喜欢M40,认为这玩意的精度比较理想,可靠性也很强。
倒是伏兵,有点出人意料,一反过去的低调,挑选了一支TAC-50狙击步枪,这让大家都吃了一惊。这玩意儿可是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属于反器材狙击步枪了,在各类军事小说中,这种口径的狙击步枪和沙漠之鹰手枪简直就是装逼神器,不带它就不算特种部队,但在铁牙犬中队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眼里,带了才是傻逼。一支十二点七毫米口径反器材狙击步枪重达十四公斤,再加上其他武器装备,狙击手的负重怕是超过三十公斤了,你就带着它去翻山越岭吧!而且这玩意儿开火时动静大得吓死人,狙击手往往只有开一枪的机会,然后不等瞄准下一个目标,炮弹就成排的砸过来了,谁敢用它?至于沙漠之鹰……别提了,特工拿它去搞搞暗杀没问题,欧美那些闲得蛋疼的有钱人拿它去打猎也没问题,但特种兵要带着它上战场问题就大了。他们挑选装备的原则一向是适用、耐用、好用、通用,伏兵也不例外,他明明拥有千米之外取人性命的精湛狙击技术,却从来不用那些有效射程在一千五百米以上的反器材狙击步枪,一般都是用有效射程七八百米的M-24或者M40,怎么这次一反常态了?
鹰眼提醒他:“伏兵,这枪很重的。”
伏兵低头调试着枪支:“我知道。”
狼眼说:“而且开火的时候动静很大,枪声会传出很远,喷的硝烟和膛焰极为显眼。”
伏兵说:“加装消声器就行了。”
狼眼说:“加装消声器后就更重了。”
伏兵说:“我不穿防弹衣,没问题的。”
萧剑扬见他坚持要用这么沉重的反器材狙击步枪,微微皱起眉头:“为什么要给自己挑一支这么重的枪?”
伏兵说:“因为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是全世界最顶尖的特种部队,他们当中有最顶尖的狙击手……没错,我指的就是哥曼德,他们当中有一大批最为擅长超远程狙杀的狙击手,我不敢确保他们会不会装备这类超远程狙击步枪,所以必须带一支,否则我们很有可能陷入剑短于人的困境,被对方用一两名超远程狙击手死死压制住!”
萧剑扬说:“你的顾虑不是没有道理……”对曹小强说:“你帮他背一部份装备吧。”
曹小强说:“没问题。”
罗雅洁说:“我帮他就可以了,我的负重是最轻的,88号是机枪手,负重本来就够重了。”
曹小强憨憨的一笑:“我壮得跟头牛似的,多背几公斤不算什么,哪能让你一个女孩子背着那么重的装备爬山涉水呢。”
罗雅洁还想争一争,萧剑扬便作结论了:“行了,别争了,88号帮伏兵背一部份装备,丁香,你多带一些药品。”
罗雅洁有点闷闷不乐的说:“明白。”她也知道自己的体能一直是劣势,别说跟曹小强、92号这些背着四十公斤的装备一昼夜能行军六七十公里的变态比,就算是跟萧鸿飞这只猴子比都颇有不如,能进入铁牙犬中队,靠的是精湛的医术和和无线电技术,跟曹小强比体能那是自己找不自在。在好几次任务里她都想帮负重过大的队员分担一下,但都被客气的拒绝了,这让这个颇为要强的女孩子有点沮丧。
萧鸿飞笑嘻嘻的说:“小白兔,不用沮丧嘛,如果你真的想多背一点什么东西,可以背我呀。”
罗雅洁黛眉顿时就竖了起来,狠狠一脚踹了过去:“滚!我背你个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