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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仲穿了田大的运动服。
又宽又大。
简直像是瘦不伶仃的小孩子穿的大人的衣服。
幸好,鞋子的码数差的并不大。
纪仲戴了棒球帽,又戴了狂歌递给他的披肩假以及口罩,这才由狂歌开车送他出门。
家在别墅区,四周没有药店,狂歌导航了一下,要走十多里的路呢,等他走出去走回来,黄花菜都凉了。
纪仲自认为打扮成这么一副鬼样子,他自己都认不出自己,别人绝对认不出来。
但,凡事总有意外。
纪仲在药店里顺利找到药,犹豫片刻后还买了一管药膏,正排队结账,就遇到了一个虎背熊腰的男人进来打劫。
这男人打劫就打劫,还挥舞着手中的刀子朝收款台的护士乱刺。
护士吓得躲开后哭着求饶。
男人嗷嗷叫唤:要钱。
又扭头,朝店里的几个顾客嚷嚷:“你们的钱也都拿出来,不然老子砍死你们。”
纪仲不能忍。
一则他学过点跆拳道,艺高人胆大。
二则,本质上他还是个热血少年,希冀着自己真能“拯救世界”。
所以他想也不想的,找了个机会就扑了上去。
男人比他高比他大比他胖。
一看就是个有力气的家伙。
纪仲想仗着自己的身手敏捷先把这家伙的刀子抢下来。
但意外的是,大高个不仅人高体胖力气大,而且还有两把刷子。
纪仲自我感觉良好,可他是有车祸后遗症的人,稍微大力点,就胸口疼的喘不过气。
大高个和纪仲厮打在了一起。
纪仲因为他手里的刀子,处处受制,步步后退。
店员趁着这功夫忙忙躲在柜台底下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