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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七章 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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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华百年,兴亡一朝。

什么是妖?

山鬼精怪,执念所成。

我疯,我狂,我哭,我笑。

我带上我的面具,演尽我所看到的世间一切。那些或忠贞善良,或面目可憎,同台一出,淋漓百态。

我是绝世的戏子,天生的名伶,让众生颠倒痴狂的舞姬,也是索人性命食取人心的妖魔。

我是,树鬼婆娑。

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看透了人间喜剧,我开始明白,悲剧才是永恒的主题。

衣锦还乡迎娶儿时青梅的状元郎在半途被打劫的强盗谋财害命,红了眼丧心病狂的赌徒一直到输了结妻子后赢得了万贯家财。

我不相信感情,因为对这些朝生暮死的人来说,誓言是最虚假的承诺。有多少的爱建立在红颜枯骨的皮囊,有多少的心动不是因为一时的色相?

尽这般吧,看透便释然,人心本如此。

没有永恒,我就是永恒;没有杀戮,死亡只是帮他们解脱。

我不信人,我只相信妖。

执念而生,执念所化。

每个妖族的诞生都注定了在一件事上难过关卡。有的爱色,有的爱财。有的成痴愿付真心寻求一生爱侣,有的因欲念害人命为要成就一方霸图。

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简单。

在这群人的身上,除了执念,我再看不到复杂的其他。

没有背叛,因为信任不再基于承诺;没有抛弃,因为血脉决定了生死相依。

他们是我的朋友,是我入世以来唯一可信的人。

如斯,我是妖王,婆娑树鬼。

把生命交给了我,我会竭尽所能为这个种族谋取一个未来;反正生无所恋,就当是我唯一的一次信义之举。

有一天他们告诉我将不久于人世,明白真相的我坦然的扛起了这个大梁。

大劫之中我自有我拯救众人的方法,只是现在看来,我的愚蠢也许从来都不亚于当年。

我做了个梦。

梦见我又变成了那个脱离深山的小山鬼。

与人为善是世代相传的教条,从一而终是流淌在血脉中的品格。

山溪清澈,照亮了我清秀的面庞。

在哗哗的流水中,我看见了我彩绘的面皮。

红的、黄的、绿的。

无数的颜色从我的脸上汗水般流下,我了疯一样用水清洗着自己的脸,却现直到整条山溪被我染黑,也洗不掉脸上和着泪水不断溢出的油彩。

我这才明白我已经迷失自己太久了。

也许是累了吧,活了这么久,直到看厌这个世间。手下的妖众们一个个死去,我终于明白无力承担的东西我从来都不该去承担。

如此,此生便是。

若有幸,还希望死前能再看一眼梦中的群山。

……

陆城咳了两口胸肺处漫出的鲜血,苍白的脸色如同刚刚粉刷过的新墙。

“还能打么?”

他看了一眼身旁的顾阳。后者的境况比他差得多,脸上已经挂满了彩,肋骨断了三到五根,佝偻的背,大概膝盖处也受了一定创伤,最关键的部位在于不拿剑的左手——因为过程中触到了一点游动的红色血丝,现在的那里自关节以下的补位已经枯萎溃烂了一半。这样的伤势已经超脱了现代医学的外伤诊治范围之外,即便事后就医,恐怕也难逃截肢的命运。

“无妨。”顾阳笑了笑,冷汗四溢的脸上并不见丝毫血色。

整个地下三层中,遍地可见的是大片枯萎的残枝,以及十几具彻底丧失战力的僵尸。魔尸魁元手执金刀,虽然不知疲倦,但是此刻也不见昔日的杀气凌人。

被红色血网所伤,魔尸不存在可被褫夺的生命力,却难逃最基本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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