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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公堂之上无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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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不凡,你这个又是什么意思你这次别给朕诡辩,你不给朕说出一个所以然来,朕连你一起治罪”李世民不客气的说。

时不凡冷静的回答;“皇上,你说我大唐的法律是由谁来制定的”

“当然是朕了”李世民理所应当的回答。

李世民非常自然的回答是由他来制定法律,这个是古代的所谓立法权了。古代的皇帝之所以被称之为权力最大,那是因为他同时掌握了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他既掌握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意味着他可以随便改变游戏规则。如果当游戏规则不符合他的利益的时候可以改变直接改变法律,然后按照新的游戏规则来玩。

可是他又掌握了行政权,这样可以说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这样怎么样都是他胜利。所以李世民直接张口就说制定法律的是他,也就是立法权在他手里面的缘故。

“皇上,这个法律不就是帮助您统领我大唐吗这个法律是帮助皇帝您统领我大唐的,是您给我大唐万民设立的规矩,也就自然是诏令中的一种,甚至是比诏书和命令更有权威,是吗”时不凡问道。

李世民想了想,也都最后要点头,这个法律确实应该比日常的诏令更有权威。法律是长期的,是维护他大唐统治的东西,法律也就是统治阶级用来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当然,如果当这个法律对他们统治用处不大,自然可以要随便改变了,这个也就是皇帝可以掌握立法权的缘故。甚至法律比起普通命令更重要,这个法律是维护统治底线的东西,李世民当然要认可法律比普通诏令更重要。

“好,皇上,既然律法乃是皇帝您亲自制定的,并且您也承认律法比起诏书更有权威。而我大唐万民都知道,面对皇帝的诏令那必须要尊崇,不然也就是违抗命令,必须要严惩。这个律法是皇帝下达的规范诏令,也是诏令的一种,只不过没有那么明显。皇帝您口含天宪,乃是掌握这个立法之大权。律法乃是您最终决定确立的,哪怕刑部也只是有建议,没有最终决定的权力。律法既然是君王亲自设立,律法也就是君王诏令的一种,甚至是最高的层次的诏令。既然面对普通诏令都要遵从,并且不能够违抗,违者严惩,那违抗律法岂不是啊哟依律处置如果违抗律法,也就是违抗皇上您的诏令,这个没有问题吧”时不凡说道。

“没错,可是他一个县尉”李世民还是想要用等级制来说,可是时不凡赶紧打断。

时不凡知道凡是辩论,有时候必须要打算对方的思维,有时候必要的时候要利用打断的战术,让对方思维混乱。这种是一种战术上的运用,是一种无耻的辩论手段,诡辩当中的一种行为战术。一旦对方思维混乱了,那你也就有机可乘了。

“皇上,既然律法是您的诏令,甚至是最高层次的诏令,那执法者也就是您的传令使者。皇上如果你让宫廷内侍去转达制书或者是宣读诏书的使者,那天下万民和文武百官不也是要尊敬的听从的吗虽然也许传令之人身份比较低微,可是他代表都是皇帝您,如果侮辱使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您之前臣代表我大唐去和突厥人商讨,突厥人为何不敢对我下手那是因为臣代表了我大唐,如果侮辱我也就是在侮辱大唐,这样才是他们不敢对我下手的原因。”

“所以文武百官不敢轻视皇帝您,自然不敢侮辱传令的使者。而执法者是负责执行皇帝命令您下达的诏令之人,那理应受到尊重。如若侮辱执法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您制定的律法,那更是在侮辱皇帝您的诏书侮辱皇帝您的诏书,和侮辱皇帝您有何区别”

李世民感觉自己好像被绕进去了,时不凡故意的把这个法律说成是皇帝下达的“命令”,这个从古代的立法思想来说也都没有错,因为法律是皇帝统治的工具,法律是皇帝“口含天宪”制定的,这样说法律是诏令也不为过,甚至比起普通诏令都要更高级。如若侮辱传达诏令的使者,也就是在侮辱皇帝,这样是当然的。可是时不凡偷换概念说这个执法者是皇帝传达诏令的人,理应享受和皇帝派出去传达诏令使者的一样的地位待遇,如果这样的概念类比之下,好像从理论上也都是有所说得清。

“哼,我就不信你敢否认如果你敢否认,那你也就是在否认法律是皇帝的命令,否认法律是皇帝的命令,你也就是等于否认皇帝拥有立法权。我就不信了,你敢否认皇帝有立法权这个思想体系。一旦你敢否认皇帝有立法权,你这个皇位甚至未来的大唐江山也都会出现统治思想上的巨大漏洞,你会敢如此只要你还是想要承认立法权在皇帝手里面,那你也就不敢否认我的话,不敢否认我的话,你也就不能够惩罚刘仁轨。”时不凡说道。

李世民最后感觉脑子都有些当机了,最后干脆不想了,直接无可奈何的说:“哈哈哈哈,时不凡啊时不凡,朕知道,你这次也是在诡辩。可是,朕却没有办法说什么。要说诡辩这一行,我大唐没有人能够超越你。”

“好了,朕服了,你要替刘仁轨求情,你必须要给朕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不然朕不好交代”

时不凡接着说:“皇上,其实这个事情也可以把坏事变成好事。皇帝可以以此为由,刘仁轨不但无过错,反而有功。今后皇帝可以声明,执法者等同于皇帝的传令之使者。当然,这个执法者也要按照皇帝所设立之律法来执行,不能够随便加以额外的处罚。”

“这样可以加强公堂之上的尊严,不然各种皇族亲贵都敢随便行不法之事。臣层听闻不少亲贵的家人,仗着自己家里的亲贵之身份,往往在公堂之上敢肆意嚣张。可是身为执法之官,却不敢予以惩罚,这个岂不是在纵容犯法纵容犯法,也就是在动摇我大唐统治之根基。如若皇帝承认执法者和传令使者同等身份,侮辱执法者等同于侮辱传达诏令的使者,这样等同于侮辱皇上,那这样可以说是给了执法者的一个护身。这样不但有助于执法者尽可能的无顾忌的公正执法,更可以维护我大唐安宁。”

“不然,公堂之上,居然都敢公然侮辱执法者,这样法律的威严何在而法律是皇上您设立的诏令之一,是我大唐统治的最根基最低底线的规矩。如果连执法者都可以被随便侮辱,那今天也许不会出问题,明天也没有问题,可是后天一定会有问题的。执法者无法有效执法,那皇上您设立法律有何用处”

“所以,在公堂之上,臣以为要给予执法者传令使者的身份,这样才能够避免他人肆意侮辱。这个乃是加强我大唐律法的根源,今后任何人在公堂之上,不能够有任何特权。从上至太子,下到普通百姓,任何人面对执法者,不管执法者是什么身份,可是只要在执法者面前都没有特权,这个是维护皇帝您的权威的最重要手段。如若连执法者都被肆意侮辱,那我大唐统治怎可安稳”

李世民想了想,最后还是无可奈何的点头了。李世民也都确实知道,在长安不少亲贵都是肆意的违法乱纪。这种事情,在武侯卫有很多。长安武侯卫几乎每天都能够抓住一些自称我爸是xxx的家伙,可是那些武侯卫的人官卑职小,不敢随便乱来。而到时候是不走的还得李世民出面,这样肯定也不合适。

给予执法者传令使者的身份,也是等于是加强执法者的权力,有助于维护统治底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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