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霍呀!”
韩庆被憋出内伤,噗的笑出声:“呵呵,小将军上次神勇非常,但是那是偷袭,若正面决战人数多还是有作用的。”
霍去病还要说话,苏任抬腿就是一脚:“滚出去!一个小小校尉没有资格参与军议!”
霍去病拍拍屁股上的土:“哼!等陛下来了,我一定能封将军,到时候你再踢我我就告诉陛下,还有师母!”
苏任又抬起脚,霍去病一溜烟的不见了身影,大堂之中出阵阵笑声。
谢百川笑呵呵的捋着胡须:“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呀!去病的话虽然说的大了些,却也算是实话,乌桓、鲜卑东拼西揍了数万兵马可比不上匈奴的十几万大军,在将军手里匈奴大军弹指灰飞烟灭,这一群乌合之众何足挂齿?以老朽看,不如就下一封战书,彻底激怒乌桓、鲜卑,让他们来,一劳永逸解决北地之患。”
众人纷纷点头。苏任也点头:“老将军所言甚是,我就怕乌桓和鲜卑人不敢来。”
“为何?”
“匈奴是狼,乌桓、鲜卑是狗,至于其余的高句丽、扶余这些家伙连狗的算不上,狼被咱们撵跑了,你们说剩下的狗呀还有别的什么玩意敢来吗?所以咱们这次不能和上次一样,要改用别的对策。”
“何策?”
苏任微微一笑:“保密!”
信使在雁门关待了两天,每天苏任都派人好生照顾,好吃好喝伺候着,无聊了甚至还找来歌姬,弹弹琴跳跳舞。苏任也是每日都来问候,甚至带着信使参观雁门关。当然,现在的雁门关没有多少兵卒,也把那些吓人的玩意收拾了起来,但苏任却让人来来回回不停的在雁门关晃悠,做出一副大军在此的模样,且豪言壮语告诉信使不但不怕乌桓、鲜卑的大军来袭,不日将会率领大军打过去。
信使也是个机灵人,那日在大堂里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这几天立刻变了一副模样,做事非常小心,就连吃饭都斯文雅致,和他那身邋遢的衣服非常不相配。对苏任也毕恭毕敬,遇到什么不懂之处虚心求教,又是候问的苏任哑口无言。
就这么过了三日,信使带着苏任的书信走了,竟然走的依依不舍,苏任相送二十里才惜惜话别。看着信使的马匹远去,苏任长长松了口气,跌坐马鞍上,对韩庆道:“如何?你觉得能骗过去吗?”
韩庆摇摇头:“不知,此人不一般,绝不是表面上说的那样,一个无名无姓没有身份的人,以在下看此人在乌桓王手下非常受重用,弄不好还是个大官。”
苏任点点头:“该做的都做了,至于行不行就交给老天吧!都回去吧,整兵备战,哎!陛下什么时候才能到?他不来,咱们的大军可没法收回来。”
“据消息说,已经过了晋阳,不日就会抵达,而且陛下带来了一万御林军,到时候……”
“别,千万别打御林军的主意,若让太后知道陛下到了雁门咱们的计划都得泡汤,再动陛下御林军让陛下处于危险之中,你我还有所有人都别想活。”
一切似乎都在苏任的掌控之中,一切又似乎谁也掌控不了。苏任的回信送走十天之后,那个信使又来到了雁门关,这一次的装束和排场与上次有着天壤之别。六匹纯色白马拉着一定足有三五丈的帐篷车,左右数百精锐骑士,甚至有衣着裸露的婢女在帐篷车周围穿梭。
信使一身反着毛的皮衣,只看毛色就知道绝对不是凡品。左手五个珍珠、玳瑁、玉石、翡翠镶嵌的大戒指,右手手腕上带着一巴掌宽一指头厚的金手镯。脸也洗干净了,竟然还施了粉,白不白黑不黑,怎么看怎么像个暴户。
“大乌桓过右丞相伊祛请汉朝骠骑将军出来搭话!”一名膀大腰圆的魁梧大汉驱马离雁门关百步开外大声吼叫:“右丞相让我告诉苏任小儿,雁门空虚此事已经被睿智的右丞相探知,我家大王正率领五十万大军前来,右丞相看在上次的情面上,允许尔等开城投降,如若不然三日内打破雁门关,不收刀!”
苏任大喜:“终于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