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那些小村子没什么两样,差别不过是村子里是住屋子里,他们住帐篷里。
包绵绵知道游牧民族是要跟着草原走,要是牛羊马把这一片吃光了,举家就要搬迁。
所以帐篷才是最方便的,总不能为了搬家,拆房子吧。
“他们家会出什么事情?”
包绵绵想转过头,被元魏从身后过来搂住肩膀。
“进帐篷去,等会儿再说。”
越是出事的时候,越容易对陌生人产生怀疑。
必须要先避开风头。
三人一进帐篷傻眼了。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这明显就是狗窝!
不,说是狗窝,那是侮辱了狗狗的清洁能力。
比狗窝还不如,只能用三个字来形容。
脏乱差!
而且一股子说不出来什么味道。
“我不要进去。”
“留在外面危险。”
元魏一抬头,看到帐篷上面还有可以打开的天窗,他直接跃身上去,把天窗推开了。
包绵绵总算觉得呼吸没有那么困难了。
透气,透气,透气。
元白学她的样子,捏住鼻子,用嘴巴呼吸。
“你们两个不至于吧。”
更加恶劣的情况都遇上过,也没见他们反应这么大。
包绵绵冲着他摇摇手,然后眼睛一亮,看到帐篷的后窗还挂着一条新鲜的羊腿。
难怪味道那么重,这样迎风一吹,谁能受得了。
“你要帮他整理一下?”
“稍微弄弄,不然没有能坐下的地方。”
包绵绵动作很快,而且主人不在,她不能动太多。
大概就是把毛皮堆到一边,中间有张很厚实的矮桌。
她把桌面擦干净,元白已经从外面的牛皮水缸里,舀了清水进来。
“外面能生火吗?”
“能,本来就有火堆的痕迹。”
包绵绵翻出一口铁锅,她忽然想念自己曾经带着的那口铁锅。
凌霄还用来做过钢盔,各种好用。
“我要把羊腿做成熟的。”
一来不用跟着闻生羊肉的味道,二来这里的羊肉品质很好,她看了就手痒。
元魏先出去看了看,有人不断从远处赶过来,进了最大的那一顶帐篷。
这里离得远,不太引人注目。
包绵绵蹲在帐篷外,把铁锅刷干净,装上清水。
元白生好了火堆,他只要有吃的,胆子比谁都大。
包绵绵用小刀把羊腿切分开,羊棒子骨先扔进去熬底汤,大块的羊肉,切开后露出粉红的颜色。
她往锅里加了些香料,等大火把底汤熬出奶白色,再把大块的羊肉投进锅里。
白煮羊肉要煮的好吃,第一要诀是不能放盐。
盐虽然能够入味,却会破坏羊肉的鲜嫩,让肉质变老变柴,口感不好。
“元白,我刚才好像看到那里有一片野香菜,你去采点过来。”
包绵绵把火堆拨的小点,也是几年的野炊做习惯了,她对掌握各种火候的手法,自己都佩服自己。
“你知道大帐篷里有多少人?”
“不是说三十二个吗。”
“那么一条羊腿够三十二个人分吗?”
包绵绵冲着元魏一龇牙:“自己吃,不管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