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次,正是因为前后两届杀手之王的共存,使他们的自信心空前的强大,再加上商离歌陷进了爱情、楚铮根本就没看起、或者说根本没想到谢家的人敢对他起杀心,所以才造成了这个局面。
当眼睁睁的看着楚铮的车子以二百迈的时速,找死般的冲过路口后,商离歌在极度震惊、后悔、自责之余,并没有驾车去追那辆车。
商离歌不去追那辆车,原因有三。
一:她这辆最高时速140迈的帝豪轿车,要想追上那辆疯了的悍马,没有可能。
二:她不敢追,怕会看到车毁人亡的那一幕。
三:她不能放过那辆蓝色商务车的人,一个都不会放过,绝不!
……
那辆尾随悍马的蓝色商务车,在看到悍马失去控制的闯过路口后,知道他们的计划已经成功,再也没有必要跟下去了,马上就从路口拐弯,向市区相反的方向失去。
高新,是本次任务中的组长,他命令开车的周志:“顺着黄堂路去小龙湾,先把车子处理掉。”
小龙湾,是长城脚下的一个小湖泊,那个地方频临京华闹市大约有二百多公里,完全处于荒郊野外,实在是江湖众好汉作案后,毁尸灭迹的上上之选。
周志答应了一声,加大油门的向小龙湾方向驶去。
负责给悍马车做手脚的王朝伟,在车子听到一个红绿灯路口时,忍不住的问:“高新,那几个年轻人是干什么的?”
“王朝伟,不该咱知道的,就不要去问,你只知道他们是谢大小姐要杀的人就行了。”
周志看了一眼红灯:“高新,我觉得那个对着我们伸中指的人,不是简单人。他明明已经看出是我们跟踪他了,但却好像一脸的不在乎……”说到这儿,他忽然有些担心的问:“你们说,那个人在撞车之前,会不会想起给别人打电话,描述我们的长相?如果那样的话,我们岂不是危险了?”
“就算知道又能怎么样,反正只要我们把车子销毁,在从外地躲……”高新刚说到这儿,就见一个人来到车前,伸手拍打了一下周志那边车窗。
那个人,从窈窕的身材上来看,应该是个女人。
她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长袖带帽体恤,帽子严严实实的拢住了丝,脸上架着一副蛤蟆墨镜,露出的嘴唇上没有丝毫的血色,尖尖的下巴莹白如玉,在黑色服装的衬托下,透着一股子妖气。
周志和同伴对视了一眼,然后落下车窗,有些奇怪的问:“有事……啊!”
在车窗刚落下时,那个女人藏在背后的左手忽然一闪,一把黑色的军刺,就直接刺入周志左边的太阳穴,刺间从他的右边透出。
一刺,只一刺,就贯穿了周志的头颅!
能够入选红三局的,手底下也都是有几下子的,周志之所以在一个照面就丧命,完全是因为他根本没想到这个女人,会杀人!
其实,周志死的一点都不冤。在看到这个人是女人后,他心里就放松了警惕,却忘了那个指使他们给悍马车做手脚的人,也是个女人。
周志的突然丧命,坐在车里的高新和王朝伟就是一呆。
他们只是呆了一下,最多也就是零点几秒的时间。
可就是高新和王朝伟的这一呆,却给了那个女人拔出军刺并顺势插如高新胸膛的机会。这时候,才有也红也白的血箭从周志的创口中喷射而出。
从刺杀周志到拔出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期间的时间最多也就是高新呆的那零点几秒。
如果把外面这个女人换做世界上任何一个别的女人,她们也做不出这么快的动作。
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持凶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连杀两个红三局成员的女人,世上只有一个,她只能是曾经的杀手之王---夜枭,商离歌!
夜枭在科学上来讲,它与猫头鹰同属一科。它的听觉敏锐无与伦比,能在黑暗的森林裏自由飞翔,不需依赖任何的光线。它的视觉百倍优良於人类,夜间猎食百百中,从无任何猎物能够逃过它的追捕。
人们总是把夜枭与人们将它与黑暗、病毒、恶魔、巫术连结一起,实属最不欢迎鸟类。
可一个人,尤其是一个被孔夫子说成与小人同类的女人要是叫这个外号,夜枭就代表了死亡。
……
夜枭,商离歌!
……
“啊!”在商离歌将军刺刺入高新的胸膛后,已经反应过来的王朝伟,啊的一声大叫,也没有掏武器,而是一把推开车子另一侧的车门,飞快的向路旁跑去。
在路边,站着一个正在路口执勤的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