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最初的一千多小镇附近的人,后续跟来的难民都流传着一句话:只要跟着像路灯一样的幸运克里斯走,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这个时候对于刚刚从大洪水中逃得性命的人来说,不管以前是政府的高级官员,还是某大财团的家族成员,或者是好莱坞的名人,都急需一个临时的依靠,而普通民众,更需要一个精神支柱来跟从,克里斯的巧合出现,捷足先登了这个位置,即便是有更出色的人加入这条长长的逃难队伍,此刻,也动摇不了他的名声。
因而,在克里斯的身边也渐渐地聚集了一批出色的精英,有政府官员,有地理教授,有气象学家,有海洋专家,等等,他们一时取代不了幸运克里斯在难民心中路灯般的位置,也为了自己逃命,绞尽脑汁用尽全力地出谋划策,根据地理质纹,根据降雨量与地势,根据路途城镇分布,在大洪水沼泽中,找出一条条绝境逢生般的道路,一次次带着难民们躲过灭顶之灾。
但难民们是不知道这些的,他们只知道是幸运的克里斯在带领着他们,这就够了。
希望出现在眼前,信心回到难民群中,路灯克里斯的名声越地如日中天,而他的名气越强越大,身边聚集的精英就越多,难民人数也越多,出谋划策、组织管理队伍以及盲目跟随的人就更多,相互循环增长之下,他的名声一天比一天突飞猛进,在部分下层普通难民中,几乎达到了神话救世主的程度。
就连克里斯自己也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展如此的不可思议,但他已经是骑虎难下,就是想澄清当时的事情,也没办法了,他的身边已经形成了具备雏形的团队,这些人全是一流的精英,明明知道他编造的是谎言,出于形势的需要,也全力替他宣扬和鼓吹,像是钉子一样,死死钉在板子上,成了确凿无疑的事情。
但他当时没想到,而他身边的精英团队后来却想到了,楚云升“带”他们走的其实是一条死路。
他们和楚云升的血化骑兵队不同,楚云升有足够的速度与机动性,能与洪峰赛跑,且血化战马有足够的耐力来保证赛跑的最终胜利。
在洪峰与洪峰之间,楚云升可以带着十七血骑闪电般地穿插,利用暂短的水流间歇期,曲折迂回中,仍能保持高速穿过低洼泛滥区。
克里斯他们做不到,他们的队伍从五十多万渐渐向百万级别逼近,漫长的延绵人群如果和楚云升一样穿插洪峰,只有死路一条,因此,他们必须要利用不需要基站的对讲机来相互传递消息,需要利用教授们的脑汁来分析道路,需要利用官员来组织队伍的分段与依次顺序,需要熟悉水性的人作为抢险预备队,需要专业的工程人员搭建临时的浮舟与路桥,需要……的资源太多太多。
如果说楚云升是在用暴力的速度与力量强行穿过洪水泛滥区,而克里斯他们则是在运用所有知识与智慧的极限,利用身边一切可找到的资源,以现代组织的原理与能力,在刀尖般的洪峰洪水中如巨象般小心翼翼地跳舞。
所不同的是,楚云升速度极快,轻描淡写间翻山涉水,但只能带走他的十几个血骑,而里克斯与楚云升的血化骑兵比起来,虽迟缓如蜗牛,却能带走几十万的难民。
十几个与几十万之间的巨大差距,就像两个极端般显眼。
克里斯虽然知道楚云升在前面,楚云升却不知道他们竟然跟在自己的后面,从离开小埃米里斯山后,他便马不停蹄,每日只准睡三个小时,昼日推进,幸得大雨连连,遮蔽白日阳光,血族又经过他的功法改造,才能勉强支撑白日行进。
他在一路上遇到不少美国难民,全部风雷电掣与他们擦肩而过,除了偶尔遇到一些正在打劫的匪徒顺手杀掉,也没再看到血族人的出没。
血骑一般在白天正中午休息三个小时,然后在夜间全速前进,为了加快速度,每到夜晚来临,血族以及血化战马都激起獠牙,迸出全身的力量,一次次提速奔驰,阴森的气息、苍白的面孔、红色的眼睛……让夜间遇到他们的难民惊恐不已,等到克里斯大部队跟上来收编这些难民时,那些曾见过楚云升血化骑兵的人们,想也没想,便恍然大悟,立即相信了这支大部队中流传的秘密,甚至亲自添油加醋,推波助澜,将路灯克里斯之名宣扬的更加光大。
克里斯以及他的团队“分享”着楚云升以十七血骑一路飞驰而过留下的人心“福利”,带领巨龙般的几十万难民群还在奥克拉州的低洼区“跳舞”时,血化战马的铁蹄已经在三天后的黎明时分,踏上凯尔文市的水泥地面。
大洪水就在楚云升等人的缰绳马尾之后,要不了多久就会席卷而来,风餐露宿连续急进而显得有些疲倦的布特妮,抬头望向这座建立在山脚下,曾经美丽如花园,如今浓烟滚滚,尖叫声四起,充斥着暴力与疯狂的城市,不禁神色微微一动,轻轻叹息。
“我们的大部分通常日用物资应当还在凯尔文市的59号仓库,暴徒手中有武器,所以不知道艾希儿她们还能不能守得住了!”楚云升催动血化战马上前,拔剑指向浓烟四起的城区,下令道:“即刻入城,传命,遇到暴徒与劫掠的人,当场斩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