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样说?
交易会自有其规则。
先自然是公平交易,买卖的双方,都要自愿才可。
绝不允许仗着实力高深,就在拍卖会上仗势欺人。
在这里动手,是绝不允许的。
其次,交易本着自愿的原则,双方也要严肃对待,不可以出尔反尔,戏耍对方也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绝世公子此刻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他原本想要为难凌仙,没想到对方去也干脆利落拿出了他指定的宝物,于是自作孽,不可活,他这下想要不完成交易也不可以了。
别说他区区一通玄中期的修仙者,就算他的祖父,那位渡劫中期的老怪物,也绝不敢挑战交易会的规则。
就这样,凌仙以一件灵宝为代价,让三粒五彩元灵丹成为了自己的囊中物。
绝世公子费尽心机,最后却并没有达到折辱凌仙的目的,自己闹了个灰头土脸,心中恨恨不已。
但经历了这么多,他也知道凌仙并非普通修士,不敢再造次。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总而言之,他恨上了凌仙。
这一点凌仙自然心中有数,但他却是满不在乎,俗话说得好,虱子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嫉恨自己的渡劫期老怪物也不只一个,区区一通玄中期修士又算得了什么?
找自己麻烦?
他还不够资格。
如果真那么做的话,不过是自取其辱。
凌仙心中是一点都不在乎。
而在旁人看来,这场交易,绝世公子是占了大便宜。
两种丹药,不管是换取灵石也好,还是交换灵宝,所获得的东西,都远超其价值。
凌仙做为交换的另外一方,是吃离开大亏地。
然而真是如此吗?
错!
一件宝物价值如何,关键是要看它的用途。
这可不是胡言乱语,比如说同样一件宝物,落在需要它的修士的手里,可能就是无价之宝,落在不需要它的修士的手里,就一钱不值。
嗯,这样的说法虽然夸张了一些,但大体是这个道理。
具体到这次的拍卖上。
诚然,在大部分修士的眼里,凌仙是吃了大亏地。
可凌仙自己,却不觉得,先,他得到了自己需要的宝物,与别的修士不同,自己因为丹田紫府中的那件宝物,可以施展以丹炼丹的秘术,分别以聚灵汇气丹和五彩元灵丹为基础,再辅以一些并不怎么珍贵的灵药宝物。
凌仙可以轻易炼制出增加突破渡劫期瓶颈的丹药来的。
这才是凌仙的目的。
所以他表面上吃亏,其实占了天大的便宜。
此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