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忆这种病,绝对是一种很神奇的病。
就拿方圆来说吧,他记不起自己是谁,也记不起他以前认识的那些人,生过的那些事,却能清晰记住上小学时,就学过的《登鹳雀楼》,并很不要脸的跟人家格林德显摆。
其实方圆也知道,格林德这种眼里只有金钱美女的土鳖,又怎么可能会理解我大中华流传千年的千古绝句?
问他,也就是方圆除了他之外,实在不认识别人了。
只是他没想到,在这种蛮夷之地,竟然还有识货之人。
而且从那娇嗲嗲的声音来判断,这识货之人应该是个美女--要不然,对不起她这么好听的声音啊。
方圆闻言转身看了过去,就觉得眼前一亮:一个身穿黑色风衣,内衬乳白色小套裙,脚踩棕色细高跟小马靴的美女,跃然闯进了他的视线中。
尽管是穿着黑色风衣,也无法掩盖她高挑身材的完美曲线,更是长披肩,肩上扛着一把小花伞,嘴角含笑的站在那儿,哪怕是个泥塑的,也能让男人对她生出强烈的非礼冲动。
这足可以证明女人有多么美,或者干脆说那风骚气质有多么迷人了,就这脸上还戴着个茶色大墨镜呢,让人看不清她的庐山真面目。
如果她要是把大墨镜给摘了,再妩媚的一笑,方圆估计格林德这没出息的,铁定会跪倒在人家面前,亲吻美女脚尖,万般哀求的求包养。
地上很脏的,可不能跪--方圆舔了舔嘴唇时,下意识看了眼地上:其实,也不是太脏,貌似跪一下也没啥的。
“这位先生,你刚才那做得那诗,确实精彩到了极点,犹如天籁绕江三日而不绝啊,小妹我甚是佩服,佩服。”
就在方圆只看了女人一眼,就为她浑身散出的成熟魅力,给撩拨的心儿砰砰跳时,女人款款走了过来,很大方的伸出小手:“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岳婉晨,来自华夏东省。”
“岳婉晨?好名字,人如其名啊。”
方圆点头称赞着,伸手握住了那只嫩白的小手:“方圆,也是来自华夏东省。呵呵,这算不算是人生四大喜中的他乡遇故知?”
可能今天刮北风的缘故,又是在黄昏时的河边,岳婉晨穿的又少,所以小手有些凉,不过皮肤细滑的让人吃惊,握在手里就像握着一匹缎子那样,稍稍松了下就滑走了,却偏偏留下了看不见的凝脂香气。
“方圆?咯,咯咯,你也叫方圆?”
岳婉晨缩回手后,抬手掩嘴咯咯轻笑后,向后退了两步,上下打量起了他。
“看来岳小姐也很关注国内罗布泊的某些奇闻,所以才会对我感兴趣。”
方圆也趁机打量着人家,笑道:“我劝你别看了,因为在看到那些消息后,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了,我就是罗布泊那个可能是不明生物的方圆了。”
“哦?”
岳婉晨轻轻哦了声,才说:“不过方先生你跟传说中的那个方圆,确实有着六七分的相似。只是,你比他(影像资料)更年轻,秀气了些。要不然,单凭你的声音,我还真以为你就是他呢。”
方圆眼中有亮光闪过,看似随意的问道:“怎么,岳小姐听过那个方圆的声音?我倒是也想听听,只是在视频上搜不到。”
“我可不是在视频上听过的,而是在现实中。”
岳婉晨轻笑了声,说:“他呀,此前在东省唐王的一家快递公司工作过,前年我曾经去那边联系过业务,偶尔碰到过他。唉,如果那时候我知道他会这样出名,我肯定得跟他来张合影,再要个签名的--说不定呀,还会追求他呢。”
“原来是这样啊,他能够被岳小姐这样的美女所青睐,实在是他的福气。”
方圆脸上露出羡慕的神色,开玩笑道:“岳小姐,就是不知道我能不能入的了你法眼?”
“方先生,时候不早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去办正事了?”
就在方先生跟岳婉晨相谈甚欢,本能的想泡人家时,站在他旁边的格林德,却偷偷揪了揪他的衣袖,提醒他:咱们来这儿是为了救小姐的,可不是为了泡妞的。
“哟,你同伴有些不耐烦了。咯咯,方圆啊,那就这样吧,我不打搅了,以后有缘再见吧,拜拜。”
岳婉晨再次抬手掩嘴,咯咯娇笑一声,不等方圆说啥(最起码得留下个联系方式吧),就转身打着小花伞,扭着纤细的小蛮腰,袅袅婷婷的去了。
“靠,我还不知道是来办正事的?你以为我跟她搭讪是想泡她啊,我只是想在行动之前,放松一下有些紧绷的神经罢了。”
方圆被格林德说的很没面子,老脸有些烫的狡辩了几句后,接着忽然呆住,望着带子般的河面。
尽管他已经失忆了,再也记不起失忆前那些没生的事,还有人。
可他在被格林德抱怨后,却又猛地想到了什么:我以前,才不是这个样子的,看到漂亮女人后,就本能的想要跟她上炕,随时随地都行。
夕阳洒在河面上,随着涟漪不断的闪烁,就像一条条想要腾空而起的金龙那样,带领方圆去寻找他失落的记忆。
“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