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你这个小混蛋才不会死了呢。”
也不知道为啥,每次老板娘看到方圆时,就会本能的向他展现自己女人魅力。
不但走路时的腰肢左右乱晃,好像毛驴摇尾巴那样的夸张,说话的声音,更是腻的让人嗓子眼堵,以至于双眸中喷射出的贪婪,反而不被人注意了。
方圆承认,老板娘走路的姿势确实很好看,说话的声音也很好听--可她,凭啥要拿捏出一副很亲热的样子来啊,还娇嗲嗲的骂我小混蛋。
“我跟你很熟吗?这样说我。”
方圆有些诧异的问道。
“也不是很熟,最多也就是你至少七次偷看我洗澡了。”
老板娘吃吃的笑着,走到方圆面前,张开双臂说:“来,让姐姐抱抱,嗅嗅你身上那迷人的味道。”
早在塔希科雪原上的前德军指挥所内时,老板娘最后一次主动对来方圆嗲时--遭到了方先生义正词严的拒绝,最后说一直把她当姐姐来看的。
尽管老板娘很想吃了这个小弟,可方圆既然那样说了,她也只好强压下虎狼之心,假借姐弟相见的机会,好好的吃这家伙一顿豆腐的。
在张开双臂,露出她温暖的怀抱时,方圆不但没给她一个拥抱,反而后退了一步,再次皱眉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姐。小混蛋,你不认识我了呀!”
老板娘从没有多想,还以为方圆在装比逗她玩儿呢,咯咯娇笑着向前迈了一步。
刀光一闪--那把锋利异常的陌刀,搁在了老板娘修长的脖子上,方圆淡淡的声音响起:“停步,别割伤了自己的脖子。”
方圆觉得,如果不是守着卡秋莎在场,尽管他真不认识这娘们,可看在她走路姿势很好看,说话声音很好听的份上,跟她来个亲热的拥抱这件事--也不是不好商量。
关键是,现在越来越任性的卡秋莎就在呆着呢,他要是不拿捏出一副‘美女不能淫’的嘴脸出来,岂不是表示他很希望跟别的女人也有一腿?
真正的男人,是绝不会在别人面前,伤害自己媳妇的。
所以,方圆希望这把刀,能让老板娘冷静一下。
没有谁,在被昆仑搁在脖子上时,还不冷静下来的。
老板娘也是这样,全身的神经,攸地绷紧。
那啥的剪水双瞳啊,也迅速浮上了惊悸之色。
“方、方圆,你这是什么意思?”
野兽终于察觉出不对劲了,赶紧低喝一声。
“咦,你们也知道我叫方圆?”
方圆奇怪的咦了一声,手腕一翻,昆仑陌刀不见了。
“他--失忆了。”
卡秋莎低低的声音,适时的响起。
“什么,他失忆了?”
老板娘三人,异口同声的惊问道。
说过无数次了,方圆只是失忆了,却没有变傻,所以他这时候终于相信:他应该跟老板娘三人认识了,而且关系还不一般。
一般的关系,哪个娘们会守着外人跟男人嗲?
“对不起,我失忆了,真记不起你们是谁了。”
方圆一脸抱歉的说道。
“你、你怎么就失忆了呢?”
老板娘轻轻咬了下嘴唇,喃喃说出这句话后,却又噗嗤一声娇笑:“不过失忆了也好,最前起码比失去小命要强无数倍了。”
“你们,知道我以前做过那些事吗?”
方圆抬手擦了擦嘴角,看了眼卡秋莎,又说:“我妻子,她也不知道我不在南韩打渔后的那几年,去哪儿混了。”
“你在南韩打过渔?我嚓,你有没有搞错,你会去那鬼地方打渔,你--”
听方圆自称说在南韩当过渔夫后,野兽就觉得比听到母鸡生了个小花狗还要奇怪:特么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讨厌的就是那个宣称整个世界都是他家的国度啊,怎么可能会去那边打渔!
“咳!”
老板娘的一声咳嗽,打断了野兽的话,看着卡秋莎问方圆:“她是你媳妇?”
野兽虽然智商很高,但在遇到男女之事时,他终究比不上心思缜密的老板娘。
方圆说他失忆了,却说他此前在南韩当过渔夫来着--那么很明显,他知道的那些事,都是他媳妇跟他说过的。
说白了,就是欺骗他,隐瞒了他的真实过去,所以才能成为他媳妇。
这小公主的运气还真好,上帝怎么就不让老娘抢先遇到方圆呢,那样我也可以跟他说,我们以前是恩爱的两口子了。
唉--老板娘内心幽幽叹了口气时,就看到卡秋莎的双眸中,浮上一抹感激之色(在感谢她帮忙打断野兽的问话呢),轻声说:“是的,我们已经成婚两个多月了。”
说着,卡秋莎偷偷看了眼方圆。
方圆神色淡然,没有一丝怀疑的异象。
可她心里,却隐隐感觉出了一丝不妙:她的男人,才不是个傻瓜,铁定看出事儿来了,只是碍于有外人在,不方便说什么罢了。
“唉,真遗憾啊,你们成婚时,我们没有参加你们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