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紫峰大厦某射击训练室里。
一位身穿着迷彩军服的中年军人,手握着一把银白色的手枪,瞄准了不远处的靶心。
微弱的灯光下,他肩章上的两杠一星,显得极为显眼。
他微眯着眼睛,目光透过手枪上的准线,瞄准了靶心的位置,伴随着手指扣动扳机,只听得“砰!~”的一声枪响,一颗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达姆弹,在枪膛中出一阵剧烈的震荡之后,击穿空气,朝着靶心飞速射去,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里,击穿枪靶,在靶上留下了一个花生般大小的黑洞。
陈德容望着那偏离了靶心几厘米的黑洞,却并没有表现出失望的神情,虽然没有命中靶心,但是,他却显得有些激动。
原来刚才在射击之前,他凭借多年的射击经验,推断出,口径越大的手枪,出膛的速度应该越快,后坐力的反冲更强,在射击的时候,枪口会有一个很大的向上抬的力量,如果控制不好的话,很容易就会把子弹射高了。
所以,在他刚才射击的时候,故意的往下压了一下,然而,当子弹射出的那一刹那,他却惊讶的现这把手枪的后坐力出奇的小,甚至不如我们点三八口径手枪后坐力大,所以他很兴奋。
后坐力小了,就意味着手枪的可控性更强,就会更容易被驾驭,射击的精度也会越高,而且,在保证威力的情况下,又能保证射击精度的话,那无疑是最完美的组合。
陈德容只射了一枪,就对这款沙漠之鹰充满了好感,他迫不及待的开了第二枪,这一枪他下压的力量明显小了许多,伴随着一声枪响,达姆弹沿着一条近乎于完美的直线,直接命中了五十米开外的靶心,不偏不倚,正好从靶心穿过。
陈德容并没有惊喜,他又接连开了三枪,而这三枪,除了最后一枪偏离了靶心,射高了一点之外,其余的两枪全部从靶心穿过,丝毫不差。
“好枪!~”陈德容射完之后,不由得赞出了声,他好久没有这么痛快的射过了,今天射的好爽,好舒服。
陈德容拿起桌上的擦布,仔细的擦拭着枪身,这枪身虽然是银白色的,但是,从金属的质感来看,却又似乎跟普通的金属不同,这种金属的质地很坚硬,坚硬的如同钛合金一样,给人一种非常踏实的质感。
除此之外,在射击之后,枪管并没有烫,反倒是如同之前一样,有些冰凉的感觉。
陈德容觉得很奇怪,这明显违反了物理常识,要知道每一颗子弹的弹壳里都填满了火药,在射击的时候,撞针激活火药,火药在弹壳里生剧烈爆炸,释放出强大的热量与动能,才可以让子弹获得更高的初速。
不管是哪种子弹,在射击的过程中,都是对枪管的一种暴力破坏,每射击一次,枪管的温度都会上升,一般的步枪,如果保养得当,也不过只有几千子弹的寿命。
而像一二五毫米的坦克炮,寿命更短,只有几百,而对于四百零六毫米的战列舰主炮,更是可怜的只有一百三十的寿命,如果射击超过一百三十次,就会有炸膛的危险。
当然了,十二点七毫米口径的手枪枪管,自然是不能跟装药量几百公斤的四百零口毫米的战列舰主炮相提并论的,但是,即便是一颗小小的子弹,装药量也足有几十克之多,威力相当于一个二踢脚。
也许有人认为二踢脚的威力不大,那是因为在空旷的地方,如果把二踢脚限制在十二点七毫米的枪管里的话,恐怕就没有人会觉得它威力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