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语气诚恳的,对李骁说声对不起。
李骁利用马可家族孙女婿的身份,把范斯塔推到男一号的宝座上,除了要保住他一家老小外,最重要的,还是想把高卢,打造成他在欧洲的安全屋。
范斯塔很清楚这些。
也努力的去做了。
奈何,敌人太狡猾!
手机响起来时,李晓正坐在黑暗中,双手捧着那把拿皇之刃,细细的观察。
他用纸巾,把拿皇之刃上的水渍擦掉后,它就不再发出七彩荧光了。
但只要洒上一点水,七彩荧光就会出现。
他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七彩荧光消失。
李骁明白了。
这把拿皇之刃只有在黑暗中,而且是见了水的情况下,才能发出七彩荧光。
“难道说,猪大小姐走了狗屎运,真在华国的古玩市场上,淘到了拿皇的指挥刀?”
李骁觉得很是匪夷所思,喃喃自语着摇头时,手机响了。
他抬手就去拿手机。
却忘记了,他还捧着拿皇之刃,手指就搭在刀刃上。
他去拿手机的动作,是本能。
锋利的刀刃,立即割破他的手指,则是必然!
刀刃见血!!
七彩荧光,暴增!!!
李骁心肝剧颤。
拿皇之刃见血后,七彩荧光就会暴亮?
来电了。
灯光很亮,但却掩不住拿皇之刃的七彩荧光。
甚至,拿皇之刃发出的七彩荧光,比灯光更耀眼,夺目!
更让李骁感到震惊的是,刀刃上的鲜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渗入指挥刀。
刀刃,也有了温度。
随着刀刃温度上升,鲜血很快就凝固,成了黑色的血疤。
李骁屈指一弹,黑色血疤落下。
拿皇之刃发出的七彩荧光,迅速黯淡。
终于无踪。
李骁右手用力。
一滴鲜血,又从指肚上冒出,滴落在刀刃上。
七彩荧光,再现!!
“这是一把嗜血的刀。”
“也只有嗜血的刀,才能配得上拿皇的身份。”
李骁双眼微微眯起,脑海中出现了一副画面。
电闪雷鸣,千军万马,捉对厮杀的战场上。
拿皇骑着高头大马,手持拿皇之刃,狠狠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
拿皇之刃,七彩荧光暴亮!
风云雷电,也遮不住。
希律律——
战马长嘶着,人立而起,两个碗口大的前蹄,虚空蹬踏中,拿皇高高举起指挥刀:“前进,杀敌!!”
拿皇之刃暴亮的七彩荧光,在黑暗中,那就是数以万计的高卢士兵的指明灯。
他们咆哮着,怒吼着,高举着兵器,野兽般扑向敌人。
所向披靡!!!
“陆梓琪她老公在不在?和哪个女人鬼混去了?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啊!?”
再次响起的手机铃声,惊碎了李骁的幻觉,让他回到了现实中。
拿皇之刃的七彩荧光,已经消失。
刀刃上的鲜血,已经变黑,节疤。
温度,正在趋于冰冷。
“好宝贝。果然是吃亏是福。古人诚不我欺。”
李骁微笑着,放下拿皇之刃,抬头看向了床上。
酩酊大醉的猪大小姐,还在打呼。
不过李骁觉得,就算他摆出跪趴在床上,屁股高高抬起,向外释放某种强烈信号的睡姿,也会打呼的。
“还真是世风日下!”
拿起手机,看了眼来电显示后,李骁走到床前,抬手,在殷素颜的满月上,重重拍了一巴掌。
弹性十足!
他又忍不住——
睡梦中的猪大小姐吃痛后,立即调整睡姿,让李骁失去了他要打电话,不希望被她打出的呼噜影响,才抽她满月的借口。
有些悻悻然的李骁,顺势倚在床头柜上,看着仰面朝天,嘴角有哈喇子流出来的殷素颜,接通了电话:“老范,我等你给我打电话,已经等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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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绝不会黑化陆梓琪!李骁在长城上陪她一起死的真情,让她更加珍惜,决定为了他更强大,无所不用其极!窃以为,这才是最伟大的爱;殷素颜的出现,绝不是无的放矢,无论她的归宿和李骁,有没有关系;祝大家下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