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书吧

繁体版 简体版
365书吧 > 喷神 > 第65章 文科生懂个鸡儿

第65章 文科生懂个鸡儿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冯见雄:“那么,一个省内,所有地级市的市中院加起来,有多少法官?”

刘渊明稍微算了两三秒钟:“这得看一个省油多少市啊!我大致算他打包起来、一共五千吧!”

冯见雄双手一摊:“这不就对了——所以,在司法系统里,二审法院的人手,跟与他对应的低一级法院全部加起来的总人手,就得差那么十几二十倍。

在国知局,也是一样的情况——复审委是专门解决疑难杂症的,编制规模就相当于高院。而一审审查员就相当于基层一些的中院。一审审查员的人数,大约是复审委的二审审查员人数的20倍。

那么,一审的人员现在又是怎么招聘、培养和分配的呢?其实,国知局那点审查员人手,在按照八部、几百大类几千小类、组细分之后,每个具体技术方向,可能就只有两三个人。

因为现代科学技术的严密细分分工,甚至一个生物制药领域专审某几类化合物专利的审查员,平调到另一个很相近的领域、去审另外几类药用化合物的专利新创性,他就已经拿不准了。

而复审委的人手配备数量,只有一审的20分之一,这就注定了,在复审委连‘每个最细分技术领域、配备一个懂行的技术专家来评判’都已经做不到了。他们只能是身兼数职、一个审查员懂好几个相近门类——而这就注定了,他们在科技上的专业程度,不如一审审查员这么细致,只能是知其大略、不求甚解。

以如今科学技术每年几十万、上百万种新专利的技术爆炸速度,你还指望这种‘通才’去详尽掌握好几个领域的最前沿科技是什么个状态么?根本做不到的!

所以,‘穷尽一切可能影响到新申请新创性的现有技术’,这件事儿只有一身审查员们有足够的专业程度去做到。二审审查员,实在是有心无力,因为这种要求很可能是超过人类智力水平的生理极限的。”

冯见雄这么透彻地一解释,刘教授才算是彻底豁然贯通。

“竟然是这样……竟然是这样!我怎么一直就没想通呢!”

刘渊明高山仰止、满眼恐怖地看着冯见雄。

随后像是有些不甘心地想拉个背锅的,以减轻一下自己智商被碾压所带来的挫败感:

“可是……我没想通这背后的最本源原理,那也罢了。为什么最高院法释办那么多顶级专家讨论了几个月、出了这个解释草案时,也没想到这种可能性和风险呢?为什么你又能偏偏想到!”

刘渊明这番话,显然是在拖垫背的,想让自己的内心好受一些。

那样,他好歹能自我安慰:虽然我没想到,可是最高院法释办的砖家不也一样没想到么!我也不算太弱智!

冯见雄掏出了一根雪茄,拿剪刀剪了,用硫磺喷灯点上。

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又喷云吐雾了几秒,换上了一副悲悯的神情:“法释办为什么也会集体失明、犯这个错误,我倒是可以猜出个大概。”

“为什么?请一定要教我!”刘渊明又深深地鞠了个躬,显然是做学问的热切之心被熊熊点燃了,已经不耻下问。

从学术品德来说,刘渊明这人还是不错的,至少是真心向学。

冯见雄:“我认为是这样的:最高院的法释办,大量招聘的都是些什么人呢?你也懂的,都是北大、人大、国政的法学博士,偶尔也有硕士——注意,人家要的硕士是‘法学硕士’,而不要‘法律硕士’,你应该知道这两种学位之间的区别。”

刘渊明连忙点头:“当然知道,我们都是法学硕士嘛,那都是正牌科班出身搞法学研究的。至于‘法律硕士’,大家都觉得低人一等,那不是搞学问的,更多是偏向法律实务。法律硕士是不允许法学本科生去考的,都是给本科学了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跨专业考研的……

所以,很多半路出家学法的人,为了降低考研时候的竞争难度,就会去考法律硕士,而不是法学硕士。这样就可以避开海量的法学本科生的竞争,降低竞争烈度和录取比。”

冯见雄微笑着点点头:“没错,就是这样——所以,当最高院法释办大量招法学博士、硕士的时候,其实就暗含了一句潜台词——那就是,他们招进来的很多人,哪怕最后成长成了专家,他们也是本科就学法、硕士还学法、博士依然学法的专才。这种人,一辈子只学过法,没学过其他专业……”

刘渊明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但还是下意识地追问:“然后呢……”

冯见雄:“可是你想想,国知局的审查员们,都是什么出身?法律规定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要求的是什么人才有资格应考?”

刘渊明应声而答:“专代考试当然是要求本科读的是理工科专业的人去考了。”

冯见雄一拍手:“这不就结了——专代考试,虽然考的都是法律内容,但是它是不允许文科生,尤其是法学生去考的。必须念书时候读的是理工科、但兼修法律,这样的跨圈综合型人才,才能考。

国法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就是因为现代科技展太快!技术爆炸太猛烈!一个纯文科生的想象力,根本不足以想象现在的科技已经细分到多细了!

所以,纯文科生的专家,才会拍脑门想当然地觉得‘一个复审委的审查员,应该也能穷尽本领域的一切现有技术、对所有相关检索都超懂行的吧’——这个思维,就跟一个文科生部门经理,想当然觉得‘程序员就该懂得解决一切电脑、网络相关的技术问题’,是一个原因。

可是事实的真相呢?说句话糙理不糙的:现代科技分得多细、找到最前沿技术有多难,纯文科生懂个鸡儿?

所以,最高院这次想利用解释法条的机会,越界多捞一些权限,失败是注定的——最高院都是纯学法的文科博士出身专家,国知局都是理科生出身、兼通法律的专家。

纯文科专家,想去一个‘评判技术创新性’的领域,对理科生专家们的具体做事方法指手画脚、还觉得这种指手画脚‘可以帮你们节约资源、提高你们的工作效率’,这不是太想当然了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