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沈轻舞带着某种殷切的目光看了他半天,他才发现自己是满头银发的男儿模样。
尽管是假的,可也让杨逍内心深处激动了许久。
当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他就感觉到自己应该向着某个方向一路走下去。
按理说,他来到这个地方只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罢了,根本没必要去寻找李南方那个人渣。
可在潜意识思想的驱动下,他还是马不停蹄地向着李南方所在的位置奔赴过去。
他走,沈轻舞就跟着一起走。
更奇葩的是,这一路上遇到某些好像军用装备的东西之后,杨逍会像是采蘑菇的小姑娘那样,随后捡起来。
他能拿的东西,便拿着。
不想占用自己双手的东西,就丢给沈轻舞,让沈大小姐给他当搬运工。
沈轻舞是什么人啊?
堂堂丐帮帮主,手底下的小弟人数,有可能比某些欧洲小国家的人口总数都要多。
堂堂沈家嫡系大小姐,放在古代那就是整个国家绝无仅有的公主或是郡主。
谁敢让这位姑奶奶,当搬东西的小弟啊?
杨逍就敢。
偏偏沈轻舞在低声咒骂几句之后,还真的坦然接受了自己搬运工的身份。
一个男人在前面背负着双手信不前行,一个女人灾后面,伸手挂满了装备武器,一路小跑着跟随。
这场面别提有多滑稽了。
当然,杨逍也不是什么活都没干。
最起码当两个倒霉的幸运儿,发现这对滑稽组合之后,曾试图抢劫一下活着申请合作一下,都被杨逍大人直接毙于掌下,其尸体上有用的物件变成了沈轻舞的负重装备。
从雪山连绵到热带雨林,再到连片荒漠。
如果不是杨逍也偶尔说句话,来吸引一下沈轻舞的注意力。
如果不是杨逍学着李人渣的模样,在看出沈轻舞不耐烦的时候,故意靠近过去动手动脚吃点豆腐。
沈大小姐还真不可能支撑下来这三个多小时的时间。
说话还是其次,杨逍从李人渣那学来的挑逗女人的动作,彻底把沈轻舞给征服了。
就是这些动作,让她一直处于某种羞羞的幻想当中,竟然甘愿为杨逍做点事情。
而杨逍呢,则是强忍着被沈轻舞聒噪的心烦,装作云淡风轻的模样,势必把沈轻舞留在身边。
杨逍不敢让沈轻舞脱离他的视线。
他无比清楚现实世界当中的他,正处于一种相当不安全的状态。
荆红命是个有原则的人,杨逍不担心这位素有冷血之称的龙腾战士,会做出出尔反尔的事情,但他绝对不放心沈轻舞。
天知道这位沈大小姐,离开他的视线,回到现实之中,发现杨逍竟然是女儿身之后,会不会做出那种恼羞成怒,一刀子捅人个透心凉的恐怖事情啊。
杨逍早就说过,整个龙腾基地,就沈轻舞一个怕死的。
不怕死的人,是因为他们懂得坚持原则。
把生命看的无比重要的人,自然不会坚持狗屁的原则。
为了不让沈轻舞这个不坚持原则的定时炸弹不爆炸,轩辕王只能牺牲色相把这女人留在身边了。
足足三个多小时的时间,斗智斗勇,快速行军。
对杨逍来说,是痛苦的折磨。
对沈轻舞来说是,带着些许小幸福的折磨。
还好,无论做什么事情,总有做到最后的时候。
当两人在烈日炎炎的荒漠中,又前行了十几分钟,眼看沈轻舞彻底受不了折磨,准备扔下所有东西,不和杨逍玩的时候,他们终于看到了一坐低矮戈壁山后面,两大丛茂密树枝支撑起来的阴凉地。
那里四仰八叉地躺着一个人,过的相当滋润和舒服。
那人正是李南方。
李南方在结果了一位幸运儿的性命之后,等了好半天,也没见有什么尸体被刷新走的情况发生,不由得在心里开始深深自责了。
好歹也是一条人命呢,人家辛辛苦苦训练那么久,就为了通过这一场选拔训练。
结果,却被他李老板,这位压根儿没想过走到最后的吊儿郎当汉子,给整死,暴尸荒野。
这么大的罪过,能不让他自责吗。
所以,他带着死者为大的敬意,砍了一堆树枝下来盖住尸体,再把那顶钢盔扣上当成墓碑,深深一鞠躬之后。便来到这边用茂密的树枝架起来一块阴凉地,休养生息。
他都想好了,接下来,无论是谁找上门,他绝对不做任何反抗,就等着变成人家晋级的人头。
终于在无聊等待了将近四个小时的时间之后,他听到了脚步声,随后抬起来眼皮,想要看看自己最终是死在谁的手中。
结果——
“我一定是出现幻觉了,要不然怎么可能看到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两个人。”
看清楚杨逍和沈轻舞的模样,李南方自言自语着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