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李南方他小姨岳梓童,哼哼,只是个没人要的超级不要脸罢了。
“我不认识什么花夜神。”
沈存冒摇着脑袋,嘎声说:“我抓住了一个叫段香凝的女人。她说,她是李南方的妻子!”
其实沈存冒还是知道花夜神的。
毕竟大陆京华七星会所的老板,也算是一号人物了。
只是现在沈存冒满心的惶恐,脑子有些僵硬,脑汁不够用了,才没想到花夜神是谁。
“段香凝?”
杨逍双目微微眯起,笑了:“哦,原来是她啊。呵呵,那你就去杀吧。她是死活,关我毛线的事儿。”
杨逍颇为她越来越融进现代社会而得意了,刚才说花夜神是个傻白甜,现在又说关她毛线的事——傻白甜和毛线的事,不都是现代的新潮用语吗?
她也很想说,沈存冒就是个脑残体。
可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沈存冒是不知道李南方已经失忆了,又被段香凝给拐到了大理段家当女婿,被当做苦工使唤,才跑来汉城藏龙山的。
对段香凝,杨逍没有任何的好感。
她还没得空。
真要有空了,她铁定会找到这个不要脸的,然后牵条大狼狗——李南方应该不会喜欢她那样做吧?
总之,段香凝的死活,杨逍才不关心。
尤其是沈存冒竟然拿段香凝来和她谈条件时,杨逍对此除了不屑,就是觉得可笑。
“你、你——好,好!”
沈存冒可没想到,杨逍会毫不在意段香凝的死活。
他也不仔细想想,杨逍那会儿在说某人不喜欢她总杀人时,就已经“委婉”的暗示,她是很在乎李南方的了。
一个很在乎李南方的女孩子,会理睬“情敌”的死活吗?
怪不得杨逍嗤笑他是个脑残体。
“要杀,那就快点去杀。别耽误我看热闹。”
杨逍秀眉皱起,对满脸涨红的沈存冒,不耐烦的摆摆手,转身看向了显示器。
巨蟒已死,接下来还有什么热闹可看?
沈存冒要是问出这个问题的话,杨逍肯定会告诉他:“你没看到身中霸道春毒的沈云在,已经摇摇晃晃地爬起来了吗?”
相比起去看沈存冒杀段香凝,杨逍更喜欢看沈云在接下来会有哪些精彩的表现。
鬼知道,杨逍怎么特别爱偷窥李南方和别的女人那个什么。
这可能和她不男不女,外表强大,实则内心很自卑有关吧。
沈存冒狠狠咬了下嘴唇,看着杨逍背影的目光,是那样的怨毒。
却是连个屁都不敢放。
唯有翻身爬起,冲出门外时嘶声喊叫:“李名都,把那个女人给我带去七号房!”
他要用段香凝,来胁迫李南方交出香囊至宝。
如果等他带人押着段香凝赶去七号房时,李南方已经把香囊独吞——就会让人立即枪杀李南方,从他肚子里再剖出来。
实在不行,把李南方整个人割碎了当生鱼片吃,鲜血当红酒喝了,也应该能起到一定的解毒作用吧?
没有谁喜欢被当做生鱼片吃的,李南方同样不喜欢。
就像听到沈存冒是怎么想的那样,真想一口吞掉香囊的李南方,却又觉得他不该把这么好的东西独吞。
有钱大家一起赚,有好东西大家一起享用,这才是为人之道。
更何况,他的男性功能已经很牛比了,实在没必要再服用这种大补之物。
反倒是他老婆,小姨子,丈母娘之类的,服用这东西后,能起到惊人的好疗效。
“唉,我可能总是这样为人着想。这觉悟,简直是高大到让人讨厌。”
叹了口气后,李南方恋恋不舍的把放下香囊,扯住裤腿轻轻一拽,就拽下了一块布。
香囊这东西,样子就像是蛇的苦胆。
不过还是有区别的。
苦胆里包着的是一滩水,而香囊里则是凝固了的牛奶那样,更像果冻,入口即化。
但稍稍不小心,就能破碎。
如果沾染上污水啊,污血之类的,这玩意就被彻底糟蹋了。
所以得好好的保存,那就暂时用布匹包着吧。
尽管不料实在不结实了——但有结实的啊。
李南方的脚下,就有个绝佳保存香囊的东西。
那是一个黑色的小罩罩,是差点被巨蟒给糟蹋的某女孩子所戴,被巨蟒撕扯到了地上。
沈云在的衣服,只是被撕碎了,却没被巨蟒的胃酸给腐蚀。
自凡是罩罩,都适合包住圆形的香囊,尤其这个罩罩还能扣起来。
啧啧,这天生就是为保存香囊,才设计出来的好东西啊。
李南方脚尖一挑,伸手抄起罩罩,仔细的把香囊包了起来,正琢磨着暂时放在哪儿,去那边安慰爱他好像老鼠爱大米般的小姨子呢,忽然间!
他的眼角余光,就瞥见一道白影,迅疾的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