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过这道山梁,再绕过一片梅林,就是即墨城了。
夕阳挂在山梁之颠,泼下了灿烂的光芒,仿佛为它披了一层五彩霞衣。公输唬骑着一匹癞子马走在商队的末尾,他的样子很狼狈,身上穿着粗布麻衣,脚上是一双草鞋,右脚的鞋底烂了个大洞,一只蚂蚁正在那洞的边缘爬来爬去。
“这些贪婪的,该死的商人们啊,他们真是有目无珠,居然不识得我公输唬,不仅敲诈了我的盘缠,还讹走了我的衣冠与佩剑,若不是看我老得走不动路了,怕是连这匹癞子马也不会留给我。就算如此,等到了即墨城,他们还是会把它牵走。可怜的癞子马啊,虽说它的脾气是暴燥了一些,可是依然不失为一匹好马,希望他们能够善待它,而不是宰了吃肉。”
那只蚂蚁爬上了脚指头,狠狠的叮了一口,公输唬疼得浑身一个哆嗦,弯下腰来,把蚂蚁扣在手里,恨恨的挤死了它,如今他也只能拿拿弱小的蚂蚁出气了。
商队慢慢的向山梁爬去,像是一只百足蜈蚣,这支商队并不庞大,连人带马算在内,不过两百来口,另外还有二十名披甲带剑的护卫,他们从燕国的钟离城出发,经由雍燕大道入雍都,在雍都停留了三天,然后横穿了河东走廊,进入了齐国的国境。在齐国的边城烟洛,公输唬原本想脱离商队,去投靠他的一位弟子,然而他终究没去,因为他想起了燕京之虎对他的叮嘱。
是的,有人要杀他,那人在齐国身居高位,权倾朝野,并且也是他的一名弟子,还是他最为得意的一名弟子,大将军乐凝。既然他最得意的弟子都不可靠,那么,还有谁值得信任呢?现在,公输唬谁也不信,只信齐国的新君。
“那个该死的家伙啊,居然想杀我,他肯定是在记恨我当年没把女儿嫁给他,幸好我没把女儿嫁给他,这只白眼狼。”
公输唬蠕动着嘴巴诅咒着,每天他都会这样诅咒,有时是诅咒乐凝,有时诅咒商队,有时也诅咒癞子马,总之,他几乎每时每刻都在诅咒,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觉得舒坦,活着也才有意义。
一个高贵的贵族,而今却只能像一个卑微的奴隶一样苟延残喘,这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的事情。
商队爬到了山梁上,又顺着山梁爬下去,夕阳湮灭在遥远的天边,天色渐渐黯下来,商队的首领是个中年人,有着商人所特有的温和,实际上,在那张笑眯眯的面容下是一幅丑陋的嘴脸。
他站在马车的车辕上,搭着眉看着远方的即墨城,脸上露出贪婪的笑容。其他的贩子们赶着马,把装满货物的马车围成了一个又一个的圆圈,形成了简易的营地,二十名护卫骑着马奔来奔去。
“天色已晚,等我们穿过那片梅林,城门也就关了,所以得在城外多呆一夜,而明天,那将会是我们大获丰收的时候。”
商人首领在车辕上兴奋的挥着手,大声的说着,一干贩子们轰然叫好。
这些该死的家伙们眼里只有钱。
公输唬翻下马来,悻悻的牵着癞子马向营地角落走去。他选了个还算好的位置,背后有一株干枯的老树,勉强可以挡挡夜风,到了他这个年纪,即便是温暖的春风,也不是那么轻易便能承受的。
落难的老贵族把癞子马栓在树上,这畜牲最近因为吃得不太好,所以脾气小了很多,它温顺的躺下来,有气无力的嚼着地上的野草。公输唬背抵着老树慢慢的坐下来,在屁股着地的那一瞬间,他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声,连日累月的奔波,一身老骨头都快散架了。
篝火升起来了,贩子们围在火堆旁烤肉,滚汤的油水滴在火苗上,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而那肉香味则伴随着令人讨厌的夜风一阵阵的飘来。
“该死的!”
公输唬又骂了一声,狠狠的向手里的糠饼咬去,这糠饼又冷又硬,像是一块石头,险些崩坏了他的牙齿,他不得不用口水先把它泡软,然后再一点一点的啃。
一名护卫骑着马朝他奔来。
“嘿,快到即墨城了,明天,记得把这个戴上。”
“有眼无珠,没有礼貌的东西,你难道不知道你所面对的是什么人么?他是齐国的前任右大夫,他是尊贵的三等子爵,他有百里封地,像你这样的护卫给他看家都不配!”
那护卫远远的朝着老公输扔下一样东西,然后打着马奔驰而去。老公输狠狠的盯着他的背影,一如既往的咒骂着,过了一会,他挪着僵硬的腿向那白乎乎的物事走去,把它拿在手里。入手的那一瞬间,老公输颤抖了一下。
这是一条白绫,长有三尺,宽有两指,它当然不是用来勒脖子的,而是缚在额头上,以示莫大的哀伤,它的名字叫‘白帻’。自从武英王定鼎天下建立秩序以来,上规下矩,无一不成方圆,君王死后的第一天,第七天,第一百天,天下万民需得佩戴白帻,那条白帻长五尺,宽三指,而诸侯次之,可享白帻三尺两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