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云只是远远地在镖局前面看了一眼,看到在书里只是个跑龙套级别的“镇威镖局”,宅邸居然如此威势,顿时感觉闻名不如见面,想着书里描写的各路绝色美女非常之多,更是有些心痒难耐,恨不得立刻就和云小秋攀上关系,然后跟随他一起见识众多美女。
“镇威镖局”等级划分很是森严,总镖头名叫雷振威,自他之下,还分了一级镖师四人,二级镖头二十余人,这些人自有专门的下人侍候,大多都住在镖局的东、南区域;其余的趟子手、杂役小厮等,则分住在镖局的西、北部,云小秋就是住在西面远离前院的一个小跨院内。
李慕云绕着范围宽广的镖局的宅院,走了几分钟才走到西侧的院墙外面,他还记得当初看书的时候,书里描写主角云小秋住的那个小跨院周围栽种着几株槐树,以前原本是一个官宦人家的后花园,因为家道中落,卖给了“镇威镖局”的总镖头雷振威,成为“镇威镖局”堆放杂物之所,云小秋就住在这样的一个地方。
书里描写,云梦秋本是一个孤儿,自幼父母双亡,从小流离失所,一日病倒在路旁,恰逢雷振威的老家人田云栗外出办事经过,无意中遇上,见他实在可怜,便将他带回了“镇威镖局”,成为雷振威的爱女雷晓雨使唤的一个小厮,至今已有三年。
李慕云找到宅院里栽种有槐树的院子,比了比身高,发现以自己一米七九的身高,即便踮起脚尖都够不到院墙的边角,顿时就有些泄气,而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肚子终于开始抗议了起来,传来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
“真是日了狗了!”李慕云看着高高的院墙,吐了口口水,然后恨恨地离开“镇威镖局”,继续向城南郊走去。
“唉,算了,还是先不管剧情展开不展开了,先把肚子填饱再说吧。”
李慕云无奈地叹了口气,郁闷地想道:“云小秋遇到赵钱孙还早着呢,也不急在一时。早知道自己真该选混沌神剑的,神剑一出,谁与争锋!狠狠心,不管那些人命,直接用混沌神剑血洗皇宫,逼着那些大内侍卫帮自己把黄金搬走,等任务完成,自己也就回到幻世空间了,然后开启一级权限,获得强大能力之后,再来这个世界邂逅各大美女……多好的计划啊!自己为毛脑抽的选了混沌神甲了呢?”
往城南郊走了大概十几里,李慕云幸运地遇到了一片地瓜田,他身上也没有工具,好在这片地瓜田土质松软,抓着地瓜秧使劲一拽,就能拽出几块皮红块大的地瓜来。
因为身上没有这个时代行走江湖必备的火折子,所以李慕云也只能找到一条小溪,将三块地瓜洗干净,就那么就着溪水吃了起来。
“午饭解决了,晚饭去哪吃啊?我总不至于在这天天啃生地瓜吧?”李慕云吃完三个脆甜的地瓜,暂时填饱了肚子,躺在小溪边的草地上晒起了太阳,他双手枕在脑后,嘴里咬着一根不知名的草茎,开始开动脑筋,思索着要如何解决掉吃饭难的问题。
刚开始选混沌神剑和混沌神甲的时候,李慕云还以为穿了混沌神剑可以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横着走,所以毫不犹豫的选了混沌神甲,结果进来这个世界他才想到,光有防御根本就不行,随随便便来个会擒拿功夫的人,就能任意拿捏他,直接找绳子把他一绑丢在山里,妥妥的饿死的节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