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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武昌起义爆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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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袁S凯并没有攻下汉口,而是在火车上想着下一步行动。“慰廷啊!朝廷封段祺瑞侯爵,叫他为朝廷卖命,我可是听说段祺瑞非常渴望做官、封侯啊!”徐世昌微笑道。

“菊人兄,段祺瑞哪里我已经想到办法。”袁S凯微笑道。

“爹,我们可以直逼京城。让那个小皇帝和载沣他们滚蛋。这样一来,整个华夏国都被我们收入囊中。”袁S凯的大儿子袁克定微笑道。

“混账东西,乱说什么呢?你看看人家何富,不到十七岁的年龄,已经是七省总督。再看看你,今年都三十多岁,还是一点见识都没有。天下是那么好打的吗?你没有听说过占领天下容易、守天下难吗?”袁S凯鄙视他这个大儿子道。

“菊人兄,如果我们剿灭G命党,天下还是朝廷的。但有G命党在,北洋军就一定会存在。所以,这天下,还是要存在北洋军。”袁S凯说完,叫专利回京城,他要和清政府谈条件。

转眼到11月3日,这一天早上,清政府又弄出一个叫《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简称《十九信条》)的信息。

而这个《十九信条》)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条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

第二条皇帝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皇帝之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

第四条皇位继承顺序,于宪法规定之

第五条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由皇帝颁布之

第六条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

第七条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有法定特别资格者公选之

第八条总理大臣由国会公举,皇帝任命。其他国务大臣,由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及其它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

第九条总理大臣受国会弹劾时,非国会解散,即内阁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

第十条海陆军直接皇帝统率。但对内使用时,应依国会议决之特别条件,此外不得调遣

第十一条不得以命令代法律,除紧急命令,应特定条件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

第十二条国际条约,非经国会议决,不得缔结。但媾和宣战,不在国会开会期中者,由国会追认

第十三条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

第十四条本年度预算,未经国会议决者,不得照前年度预算开支。由预算案内,不得有既定之岁出;预算案外,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

第十五条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由国会议决

第十六条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第十七条国务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第十八条国会议决事项,由皇帝颁布之

第十九条以上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八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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