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断山消失后,道明山便是当今世上第一高山。因为站的够高,所以视线极广,朝着远处望去的时候,天边的山与平原,都化成了一条直线。
王河山解下身上的衣袍,披在了千尺的身上,千尺回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报以微笑。
“此去路途甚远,你要平安。”
千尺苍老的手像枯死的树皮般粗糙,他轻轻抚摸着轮椅的把手,微笑说道:“没见到那座雪城前,我当然会好好的。”
王河山沉默,他没有说让师弟留下安享生命最后一段的时间,也没有说要陪他一同去。因为去雪城是送死,他还不能死。因为他和千尺虽然性格不同,但实际上是同一种人。
不必大肆宣告,愿意默默无闻的死去,但是要死的有价值。
如果能让黑袍大法师与他一同赴死,那便是很有价值的一件事情。
王河山说道:“其实你寿元将近,不是没有办法。”
千尺叹了一口气,说道:“师兄何必说这种安慰人的话,圣药救不了我性命。世人都觉得我天资聪慧,敬我爱我,但比起两位师兄,我资质实在是再普通不过,你们都没有踏出那一步,我怎么有可能做到?”
王河山犹豫片刻,试探问道:“我召集三千门生,以天下愿力封印你肉身,护你投胎转世,留下这一世的记忆?”
“来世还当个和尚?”千尺微笑摇头,打趣说道:“不来了不来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不羡鸳鸯不羡仙,下辈子就让我图个清闲。”
王河山问道:“那羡慕谁?”
千尺说道:“大概...苏云?”
王河山没有再说话,道藏合十低头,因为这个时候,天边像被火烧般通红的云朵上,终于露出了一个金色圆盘的一角。
朝阳明亮而温暖,驱散黑暗却不刺眼,能使凡夫俗子大胆的直视,是一日中天地元气最浓郁,最纯净的时候。
千尺想到了很久以前还住在破庙里的时候,他每日早上都贪睡需要王河山来唤醒,做着那些无聊的功课。那时候还没有二师兄,直到有一天山头上又爬上来了一个人,于是他们师兄弟二人便变成了三人。
后来又过了很久的时间,山上又来了一个面目清秀的和尚,怀里抱着一具冰凉的尸体,身后跟着一只棕色的狮子,说要修一尊很大的佛像,还要指了指天断山,说要斩断它。
清秀的和尚与师傅长谈一夜,第二日师兄弟三人便下了山,选中了一个小国家,大陆上便开始了十年征战。
转眼过去了百年,道明寺变成了佛门圣地,山下的长安城换了帝王,室内香火络绎不绝,每日都有无数的信徒来参拜。但这时间过的太久,千尺已经忘记了师父是什么时候圆寂,那名清秀的和尚是什么时候坐化,只知道镀满金漆的佛像修好了,天断山也真的断了。
师兄弟三人又在山上住了几十年的时间,直到有一天二师兄站在山顶上看着北方十万大山的方向,说他要等的人出现了。
于是与他最亲近的柯白梅下了山,在十万大山的最深处寻到了一间猎户的茅屋,猎户与妻子双双被野兽咬死,只留下了一个未满月的婴儿。
柯白梅再次回长安,是那名婴儿长大成人,已经满了十六岁。他来长安不是来探望,而是来告别,并且再也没回来过。
不知不觉,千尺想着这些事情,觉得眼睛有些干涩难受,他笑了笑,从轮椅上站起来,沐浴在一片金光中。
孙大学士走到了南城门,呵斥了几句守城了士兵不长眼盘查,怒甩长袖,正打算火的时候,看见清晨的太阳升了起来。
士兵连忙道歉赔罪,大学士眯着眼睛,看着那轮柔和的金色,想到了棋盘上的胜负,渐渐露出笑容。
千尺眯着眼睛,同样微笑。
“道明山上的日出,真的很好看。”
说完这句话,他便单手抓着轮椅用力摔了出去,几个呼吸后落在山腰上不知道哪块石头上,被砸的粉碎。
千尺觉得好生放肆快活,大笑三声,纵身朝着下山的石阶上跃去。
王河山感觉到有一股极为庞大的力量重新回归到了千尺的体内,无论他寿元是否接近枯竭,体内伤势多么严重,此时此刻,他便是依旧是那个受万千信徒敬仰的国师,站在大陆上巅峰的千尺!
道藏见到这一幕,弯腰从地上捡起了衣袍,披在了王河山的身上,然后朝着山下的方向,合十双手,恭敬行送别礼,
宴席终将散。
此生再无遇见时。
此去一别,行万里路。
要去杀人。
...
千尺内心欢愉,尤其走到山脚下,看见一位故人时,这种欢愉的心情便到达了顶峰。
孙大学士坐在石阶上暂作歇息,心中感慨上了年纪身体大概越来越回不去从前了。想当年他也是从过军的好男儿,负重百斤盔甲日行百里路跟玩似的,哪里会这么狼狈?
听见脚步声,大学士抬头朝上望去,见着来人,特别是那人脸上的表情后有些意外,不由得问道:“什么事情让你这么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