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方才在大厦门口的偶遇对方有没有认出她,但她清楚地看到那张墨镜下遮住的俊脸在瞥见她的那一瞬明显透着鄙视。
对,她穿着寒酸摆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他和那位司机一定都以为她是故意碰瓷的,想要借此机会敲诈一笔或者是想借故吸引他的注意力从此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沈尽欢内心已然崩溃,她从没想过和秦深的再遇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知道今天会遇上他,哪怕是错过面试她也坚决不会出门的。
“嗡嗡嗡——”
布袋里的手机震动不停,沈尽欢回过神来,慌忙摸出手机,她现在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面试邀请的电话。
老版的诺基亚手机很具有时代的气息,在如今这个满街都是智能机的时代,她的手机档次太低,与整个城市都格格不入。
沈尽欢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喂,玲珑……”
“……”
……
沈尽欢接到电话之后匆忙赶到警察局,在大厅等候座椅上找到了狼狈不已的玲珑。
对方一见到她,立马哭得梨花带雨:“呜呜呜,欢欢,老娘今儿个差点儿被人撞死啦!你要是晚来一步就只能去医院太平间认尸了!”
“别哭别哭,你慢慢说,究竟怎么回事?你有没有伤到哪里?那个肇事者找到了吗?”
沈尽欢抱住她,掏出面纸给她擦了擦眼泪,玲珑穿得清凉,脸上化着浓妆,明明和她年纪相仿,但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充满了风尘气。
她哭得昏天黑地,妆容都晕染了,眼线描过的地方黑乎乎一片,越看越滑稽。
“我胳膊疼腿疼肚子疼浑身都疼,欢欢,我感觉自己快死了,身体好像被掏空了一样,你要替我做主啊……”
“……”
看来没什么大碍。
沈尽欢暗暗松了口气。
没错,玲珑本名王玲,是沈尽欢的高中同学,同样高三未毕业就辍学了,之后来到S市打拼,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要好的闺蜜。
王玲家境贫寒,她妈生下她之后嫌贫爱富便抛弃她爸和外面的野男人跑了,她爸后来精神失常,最后不得已王玲被送到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
王玲16岁那年乡下老家起了一场火,烧死了她奶奶,自此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万念俱灰之下她选择离开老家,到大城市闯一闯,于是便来了S市。
一个没有学历的农村女孩能做什么活儿?王玲选择了夜总会,所以便成了现在的模样。
王玲性子大大咧咧,热情似火,在S市有名的夜总会——百乐门里也算混得风生水起,成了里头鼎鼎有名的坐台小姐,听说连百乐门的老板都对她客客气气的。
有时候沈尽欢觉得她俩的命运挺相似的,都太可悲,然而大部分时间她却认为自己要比王玲幸福一点,虽然都是众叛亲离,但最起码她的亲人们还活着,而不像王玲,孑然一身。
王玲抱住沈尽欢痛哭:“欢欢,我现在这个样子问对方索赔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可是你知不知道,对方居然诬赖我是故意碰瓷的,而且还报警抓我!我太委屈了!以为自己开辆加长林肯就了不起啊?”
“以为自己有点钱就了不起啊?凭什么说我是碰瓷的?把我撞伤了给点医药费是应该的啊!凭什么连警察都帮着他们说话?欢欢,你是不知道,那车子本身右边的大灯就是碎的,现在那司机居然一口咬定是我撞坏的!还倒要我赔偿修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