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许太平的背影,陈文羡慕的自语道,“啥时候我才能够跟太平一样啊,这才干多久呢,就有迈巴赫来接送了,真是羡慕啊!”
夜色下,许太平回到了宿舍,给二蛋倒了一碗狗粮后就直接躺在了床上。
凌晨对于夜猫子来说,这只是夜生活的开始而已。
狂少本名叫陈庆春,是地道的江源市人,十三岁那年就辍学当了混混,后来跟了周小雨之后,就当了职业的混混了,因为酷爱杀马特的风格,所以他就提议周小雨把他们给他们这四个人的小团体起名 叫做葬爱家族。
本来一切都很美好的,不过这一切美好在许太平出现过后就终结了。
周小雨之前成天跟他们混夜店,但是现在却少了,他经常会消失,据说是帮许太平做事去了,陈庆春很郁闷,他自我感觉并不比周小雨差,那许太平似乎什么事情都愿意交给周小雨去做,而不会交给他来做,这很明显是看不起他,可是他又不能说啥,打没有人家能打,也没有人家狠得下心,自然只能把这一肚子的愤恨压在肚子里。
今天晚上他在尚艺墅夜总会花了五千多块钱,叫了拽少孙大宝以及忘了爱李铁柱,三人各自叫了场子里最好看的妹子,喝了很多酒。
他没有叫周小雨,因为他觉得周小雨已经跟他们脱离了,已经不是他们葬爱家族的人了。
凌晨三点多的时候,他们三人各自带着各自的妹子离开了尚艺墅夜总会。
这就是做混混的好处了,这些平日里很难带出台的夜场妹子对于他们混混来说,要带出来实在是太简单了,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还不用花钱,因为这些妹子也想有人能罩着,如果在夜场里碰到那些不好的客人,被欺负了,妈咪肯定是不会帮他们的,到了那时候,只有这些小混混能够帮他。
反正陪客人睡觉也是睡,与其睡完之后老死不相往来,那倒不如陪这些混混睡,至少将来出事儿了打个电话就能把人给叫来,而且保不准这些混混什么时候上位成了扛把子,成了掌舵的,那陪他睡出感情的小姐指不定也能够跟着鸡犬升天,当个妈咪啥的,那可就更好了。
陈庆春搂着身边这个穿着齐比小短裙的姑娘,走进了一条小巷子。
他就租在这里头,尽管在外头大家见了都得称呼一声狂少,可是陈庆春依旧只能租房子过,而且还不是什么高档公寓,就是普通的小楼,一个月房租两千多,七八十平的样子。
越长越高的放假不仅让普通的百姓绝望,对于混混来说也是如此,他们以前一个月收三千保护费,房价一平米八百,现在一个月收一两万保护费,房价一平米已经要一两万了。
这世道让越来越多社会底层的人感到绝望,哪怕是对于底层来说已经是高层的陈庆春等人也是如此,他不知道自己在混混这一行还能干多久,因为不管干多久,老大还是老大,他们随便可以买房买车,而他则是什么都买不起,只能睡夜总会这种包夜一千的女人,从眼下的情况来看,他应该是没有什么进步空间了,这让他很沮丧,所以他今晚花了上个月存下来的五千块钱,就是要放纵一把。
陈庆春在楼梯那就已经迫不及待的抱着那个夜总会的小姐上下其手,不得不说,这些小姐的身材都十分的劲爆,哪怕她们天天喝酒,那小腰也始终细的跟什么似的。
两个人从楼梯口战斗到了走廊上,不知道撞了多少下别人的房门,不过却没有一个人出来骂人。
终于,两个人停在了陈庆春房门外。
陈庆春迫不及待的拿起了口袋里的钥匙,把门给打开,然后一把将夜总会小姐给推了进去。
“今晚我要干死你。”陈庆春一边进门一边说道。
砰的一声,门被关上了,房间里的灯被打开了。
陈庆春并没有去开灯,这灯是别人开的。
看着坐在自家那不知道几手的沙上的男人,陈庆春的酒一瞬间就醒了一大半,他嗖的一下从腰间拔出了弹簧刀,只不过还没有来得及把弹簧刀指向对方,一个冰冷冷的棍状物,就顶在了他的脑袋上。
夜总会小姐的嘴被人给捂住,而后被带去了另外的一个房间。
陈庆春艰难的咽了口口水,声音颤抖的对着坐在那沙上的人说道:“乌…乌鸦掌舵,您,您怎么会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