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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2号所有财物一并归冉世凯所有。
3,183号,184号,185号的产权分属冉世雄、冉世杰、冉世美所有。
右下角是:立遗嘱人,冉如斋。
冉如斋的下面是时间:1996年1月11日。
冉世美点了点头。
“冉如斋立遗嘱的时间是一月十一日,遭遇不测的时间是一月二十八日。在短短的十七天的时间里面,冉如斋既写了遗书,又写了遗嘱,还写了一个六个字的暗语,人只有在预感到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对的时候,才会想到写遗书、立遗嘱,一定是他预感到了什么。尽管如此,他还是没有把一些该说的话说清楚,按照常理,他应该将有可能加害自己的凶手的名字写在遗书里面,可冉如斋没有这么做,冉世美,你有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其实,在十七天的时间里面,他有足够的时间用信的方式将可能出现的情况告知冉世凯,他也没有这么做,他只在羊皮背心里面藏了一块六个字的白布条,可怜天下父母心,即使是在遭遇不测的情况下,他也不愿意把自己的儿女送上不归路。可见冉如斋在写这三个字的时候,内心有多矛盾和痛苦。‘康文孝’这三个字,只有冉世凯能读懂,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其它证据,单凭‘康文孝’这三个字是不能把你们兄妹三人绑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的。即使是在即将面对你们的毒手的时候,冉如斋仍然想着如何保全你们,虎毒不食子啊!他不曾亏待过你们,从小宠着你们,你们兄妹三人将他屋子里面的东西寻觅殆尽,他也是隐忍不,对这样的父亲,你们竟然忍心下得了手。你们的良心都让狗吃了。”
冉世美突然泪如雨下,哽咽起来。紧接着用手捂住自己的脸。
“冉世美,你还不愿意说出实情吗?”
回答陈杰的是啜泣和全身的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