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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刘小雅看到一人 李冬庭形迹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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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冬庭回家的时间和陈启迪遇害的时间是吻合的,他身上所穿的雨衣和史文杰所看见的雨衣的颜色也是吻合的,李冬庭之所有在下楼和上楼的时候穿着雨衣,是因为雨衣里面藏着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这个东西很可能就是同志们苦苦寻觅的重要物证——马老师家不翼而飞的装有二十六万块钱的黑色手提包。

从表面上看,前面的调查好像和案子没有什么关系,现在看来,如果不是同志们做了既深入广泛,又耐心细致的调查走访,是不会出现现在这种势如破竹的局面的。

所有的信息都往一块凑,并且直指李冬庭。

第二个消息更加令人振奋:今天晚上吃过晚饭以后,桂庆冠突然来访。

这个人,大家不会忘记吧!他就是七里街工商银行3号柜台的营业员。他曾经是马老师的学生。

他带来了一个既非常重要,又非常关键的情况,今天下午,因为下雨,到银行去办理业务的人很少,因为天冷,本来到银行去的人就比较少。

没有什么事情做,同事之间自然要说些闲话了。既然是说闲话,那肯定是捡热点事件说,当时,热点事件就是“1。12”凶手案。在闲聊中,桂庆冠提到了警察同志们找他了解情况的事情,5号柜的刘小雅无意中所说的一句话,使桂庆冠似有所悟,回到家以后,他就跟父母说到这件事情,父母便让桂庆冠把这个情况提供给警方,不管有没有价值,只要是和案子有关的信息,都应该及时提供给警方。于是,桂庆冠就到多伦路旅社来找同志们了。

那么,5号柜的刘小雅说了一句什么话呢?

刘小雅说,在一月十一号下午,她曾经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在她的眼睛里面闪了一下,之所说“闪了一下”,是因为此人在营业厅里面停留的时间很短,此人就是多伦路小学的老师李冬庭,本来,刘小雅并不认识李东庭,是桂庆冠把李冬庭介绍给刘小雅的,目的无非是想让刘小雅在营业厅人多的情况下给李冬庭行一点方便——所谓“方便”就是让李冬庭到营业厅里面去办理业务——在营业厅里面,有一个为特殊人群办理业务的窗口(特殊客户和现在的金卡客户差不多)。刘小雅还特别强调,她看到李冬庭的时候,正是马老师在营业厅里面提钱的时候,当时,李冬庭戴着一顶鸭舌帽,他的帽檐压的很低,但刘小雅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李冬庭的皮肤非常白——是那种白的让人不敢相信的白。李冬庭坐在营业厅后排一个角落里面。当刘小雅第二次抬头的时候,李冬庭已经不在原来的地方了。在桂庆冠的印象中,李冬庭从来不戴帽子,桂庆冠在多伦路小学读书的时候,李冬庭就不曾戴过帽子。桂庆冠以为,李冬庭极有可能是尾随马老师至银行,他到银行去的目的不是办理业务,而是想确认一下马老师到底从银行取走多少钱,但他又怕被人认出来,所以戴了一顶帽子,并且故意把帽檐压得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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