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看到船,就应该能看到人。
从谋杀到搬运尸体,从搬运尸体到沉尸,一个人恐怕做不来这种事情,大家不要忘了,死者是一个胖子,在尸体的身上还缀着两块超大的城墙砖呢?
同志们一共调查过十一条船,这些船都是底朝天——不带舱的船,所以,范登标父子应该能看见船上的人。
“我正想说这件事情,那条船上有两个人,两个人都穿着雨衣。等我们收完北岸丝网,将船划到酱菜厂码头的时候,那条船又好端端地停在码头上了。前两天,你们这位同志找我了解情况的时候,我始终没有想起来,今天晚上,要不是我儿子提醒,我同样想不起来。”
“第一现场不在酱菜厂,就在马婆婆庵。”陈杰道。
“如果钱和平没有到重庆去,我一定会认为,“9。27”无头案的死者就是王洪宝。”刘大羽道。
郭老听出了刘大羽的言外之意:“我的想法和你不谋而合,王洪宝的年龄、体型、和死者完全吻合;胎记的大小、位置,和死者手背上的胎记也很吻合;马婆婆庵也有城墙砖——而且是现成的城墙砖;最重要的是,马婆婆庵的土就是黄土,和城墙砖豁口里面的黄泥土属于用一种土质;再加上身高,根据刘大羽提供的情况,死者的身高完全可以体改到一米七二;王洪宝在离开十三营之前,就住在马婆婆庵。遗憾的是王洪宝活的好好的。”郭老摇头叹息道。
尽管如此,郭老和欧阳平还是从范登标的叙述中读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信息,第一,第一现场应该在十三营,这也符合同志们最初的判断与分析;凶手有可能就地沉尸,割掉死者的头颅,就是为了就地沉尸;第二,第一现场不在马婆婆庵,就在酱菜厂,或者在马婆婆庵和酱菜厂附近;第三,凶手之所以将死者的尸体沉在靠近北岸的地方,目的是诱导警方产生一种错觉,既达到了就地沉尸的目的,又将警方的视线和注意力转移到了秣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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