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老神经病的说法,他和阎罗王是相交甚久的老友,当初找神秘人和屠道者也是为了救阎罗王,为此还成为了楚歌的小弟。
怎么听阎罗王的话和语气,两人好像有着深仇大恨一般。
果然,那个老神经病的话,不能全信么。
“那个……您跟玉皇大帝有仇?”沈欢小心翼翼的试探道,生怕阎罗王一个不开心,就要杀两人来解解闷,“他可是您为至交好友,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误会?没有误会!”阎罗王冷哼一声,身上气息寒如坚冰,“我与他之间的仇恨,堪比杀父夺妻!”
“他在燕京是吧?好,咱们就去燕京!”
苏璃捂嘴大笑连连,幸灾乐祸道:“小欢子,看来这次你帮老神经病找了个大麻烦回去。”
沈欢没心情跟她拌嘴,凝重道:“狐狸精,你说阎罗王比老神经病还厉害,他们之间相差究竟多少?”
“可以说相差万里,也可以说只差分毫。”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想着卖关子!”沈欢没好气道。
苏璃收起笑容,认真道:“我可不是在卖关子,武者和道修就像是中医和西医的差别,目的都是掘人体潜能。”
“但走的路线却完全不同,武者讲究肉身成圣,道修前期虽然注重肉身修炼,但达到逐日境以后,便转为神识方面的修炼,最终放弃凡胎成就无上仙道。”
简单来说,武者的修炼就像是在打铁,究竟千万次的淬炼,最终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
道修开始也是在打铁,不过铸剑的目的不是为了斩人,而是为了在剑成之后凝聚器魂,最终成就绝世神兵。
“在这样的情况下,你说究竟是无坚不摧的宝剑厉害,还是威震世人的神兵厉害?”苏璃叹了口气,“到了老神经病和阎罗王这个境界,我战局的胜负已经不能用实力评判,环境、状态对结果都有极大的影响。”
沈欢恍然大悟,“也就是说两人真打起来谁输谁赢还不一定?就算老神经病打不过,也可以跑得掉。”
“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情况,除非是生死之战,不然双方谁都杀不谁,当然真的拼起命来,应该还是阎罗王要厉害一些。”
沈欢关心的不是谁输谁赢,只要不闹出人命就好。
在回去的路上,阎罗王的杀意就没减过,光是将玉皇大帝碎尸万段这句话,就说了几百次。
见安慰开导不起作用,沈欢只好找林妙诗聊起了天。
“妙诗?”
正在看手机的林妙诗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呵呵……”沈欢干笑两声,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几天,林妙诗没有再提过苏璃的事情,可这不代表她没放在心里。
不过沈欢也不可能主动往枪口上撞,“咱们回燕京以后,是不是可以让益寿茶上市了?”
寻找器魂的这段时间,李致远打过几次电话,都是关于益寿茶行的事情。
当时沈欢一心想要活命,也没聊太多,一直以等等看来推脱。
“回去以后我就会着手这件事情,放心吧。”
因为有阎罗王在,沈欢也不能做什么亲密的举动,只能有的没的聊着,身为话题终结者的林妙诗总会说出几句让人无语的话。
还好他脸皮厚,不然还真不知道该怎样聊下去。
阎罗王觉自己徒弟和徒媳之间的关系有些不大对劲,但也没太在意,他现在整一心想着,怎么去找玉皇大帝那老神经病报仇。
三人刚从火车站里走出来,阎罗王便开口问道:“玉皇大帝在哪?”
沈欢迟疑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决定给楚歌打个电话,让他带老神经病过来。
这一是为了完成当初对老神经病许下的诺言,人我现在给你带回来了,至于以后生什么情况,可就不归我管了。
第二嘛,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