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峰脸色一换,笑嘻嘻敲了我脑袋一记,“你当我们初出茅庐吗?我们是老江湖了,这种场面见过无数次,不会被迷惑。”
我别嘴,不信他的话。
路峰扬眉,“怎么,你不信?”
他像是要下地干活儿似的,把两边袖子撸成环绕状的大疙瘩,“前面这些东西,可是好东西,一会儿跟着哥,能拿多少拿多少,回去当萝卜吃。”
“什么东西?”我不明白。
“人参。”韩宇斌插话。
他点点草房子前的那些人,嘴角蓄着笑,对我解释,“这些都是人参精。”
“费锋和林娟,是被人参精吃了脑子?”我疑惑的询问韩宇斌。我从没听说过,人参精吃人的,只知道人吃人参精。
韩宇斌说:“吃人脑的不是这些,是这里面的人参王。”
他说,这些人参精,都是人参王的须子断裂变化而成的,能吸引迷惑进入这里的人类,让人类以为见到了居住在人间仙境里的亲人。
等人类喝下人参精的体液,洗掉身上的污垢后,人参王就登场了。它会像是吃猴脑一样,用法力扒开人的头盖骨,将人脑吃掉。
被吃掉大脑的人类,不会当场死掉,因为他们喝了人参精的体液,就会短暂的拥有几天妖力,维持生命。
进来的人类,百分之九十九,都被埋尸在这里头。费锋和林娟属于那百分之一,侥幸从这里逃了出来,而且还下了山。
想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逃出这里的,只有抓到人参王后,我们才能问出真相。
任酮不废话,直接命令我们开始干活儿。
所谓干活儿,就是开始屠杀干掉这些人参精。
我们不约而同的避开‘自己的亲人’,选择从别人‘亲人’那里下手,大肆屠戮。我们挨片儿的揪人参精的头发,将它们拔成秃头。
头发是它们的须子,也是它们内丹精华所在。
一旦全部拔掉,它们就会失去妖力,成为普通的人参。
这些人参精,因为根植在草房子里,所以没有办法离开草房子附近,法力也不多,只能任由我们残忍扒光他们的头发。
它们虽然幻化出人类的外形,但并不会像人类一样说话,疼的要命,只会老鼠一样吱吱吱吱吱的乱叫。
一大片吱吱声糟乱的响在一块儿,此起彼伏,就好似夏天晚上池塘里的蛙鸣似的,吵的人心烦。
我们干活儿很快,不到半个小时,就干掉了这片人参精。
地上横七竖八躺着无数白萝卜大小的肥硕大人参,看的我口水都要冒出来,很想捡起一个,啃两口尝尝,甜不甜。
我还在想呢,路峰就已经行动了。
他就近捡了个大胖人参,在衣服上擦擦皮,拧下下面分叉的小肥腿儿,塞进嘴里,一口下去,喀嚓喀嚓嚼的特别欢快。
我口水滴滴答答,快要从嘴里流出来。咽了口唾沫,我一边弯腰捡人参,一边问路峰,“甜不甜?”
“甜,特别甜。”路峰摆出一副狗熊吃了蜂蜜的模样,嘴角勾着眼睛眯着,表情甜蜜到了极点。
被他这句话这么一勾,我连皮都没擦,冲着人参当中间,大啃了一口。
这一口,差点儿药死我。
苦!
其苦无比!
不仅苦,还带着浓厚的土腥气,简直就像是吃了口混合了中药渣子的黑土似的,差点儿把我弄吐了。
我将嘴里那块儿人参吐出来,扔掉被我咬了一口的胖人参,用力擦着舌头,怒瞪着路峰。
路峰无辜的眨眨眼睛,“忘和你说了,我和一般人的味觉不一样。我嘴里有一种酶,不管多苦的东西,到我嘴里,遇到酶,都会变成甜的。越苦,我吃着就越甜。”
我舌头苦麻了,说话都有点儿不利索,“是长绿毛了是吧,我懂。”
“比绿毛高级。”路峰挺认真的解释着,“绿毛里面的酶是坏的,我这是好的。”
“一样。”我扔两个字给他,顺便扔给他一对白眼儿。
我和路峰在这边不务正业的斗嘴,任酮和韩宇斌在那边勤劳的捡人参。
短短几句话的功夫,任酮和韩宇斌,已经捡了好几十个了。路峰低呼一声,赶紧从兜里掏出小袋子,弯腰快速捡着人参,将人参朝小袋子里扔。
我没有那种乾坤袋一样的小袋子,就追上任酮,凑到任酮旁边,捡人参朝任酮的袋子里扔。
给任酮捡了一会儿,我又去帮韩宇斌。
路峰表示不满,“宁彩,我呢?你怎么不帮帮我。你可不能厚此薄彼啊。”
“谁让你骗我吃人参的。”我没好气儿的回话,“我舌头都麻了,现在说话还是个大舌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