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是不怕,那才怪。
我现在特别不安,孤立无援,像是落到了敌人堆里,被敌人用锁链锁住了似的,只能眼巴巴的等着敌人处置。
胖女人的手,像是铁钳子,紧紧掐着我的胳膊,带着我一块儿,朝着洞口纵身一跳。
我估计她忽略了自己那水缸一样的身材,所以跳的时候完全没考虑到会卡洞口的问题,竟然在纵跳的过程中,将我揽到了身边。
本来这个洞口就小,她自己跳下去身子四周也只能余很窄的一圈。可她偏偏拉着我一块儿,整的我们两个卡在了洞口这儿。
一般人遇到卡洞口的情况,都会选择原路返回。
胖女人完全反其道而行,可劲儿的扭着身体,硬生生在肚子和洞口之间挤了一道缝出来。
她先把小骷髅狗小心翼翼的塞了下去,然后用力扭着身体,可劲儿的往下蹭,让我们两个一点一点的朝洞里沉。
“要不我们一个一个来?”我痛苦的和胖女人商量。胖女人实在太折腾人,挤的我受不了,简直就像是拿大碾子碾我的骨头似的。
胖女人喘着粗气说:“不用不用,这就下去了。这洞口原先没这么小,肯定又是阿里搞了破坏。我回头一定好好说说他,让他以后别做这种事儿。”
千辛万苦,胖女人总算带着我一块儿蹭下去了。
有两个大蜈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我后背上,也跟着我一块儿落了下来。它们还没来得及感受下面的风光,就被胖女人眼疾手快的从我后背捏了下来,然后一脚一个,踩的稀巴烂。
在我们之前落下来的小骷髅狗,现在恢复了小骷髅原型,活泼的在我身边跳来跳去。
我瞪了小骷髅一眼,然后快速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环境。
这里面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蚁巢。以我所在的地方为中心,向四面八方挖掘出十来条洞。周围和头顶的土壁上,不规则的嵌着海棠果大小的淡粉色珠子。这些淡粉色的珠子,光线并不明亮,但因为数目众多,所以将洞里照射的很亮堂。
远远看着,我以为这些珠子,是夜明珠之类的东西。
等胖女人带我走到一处洞口,我就近了看墙壁上的珠子,才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夜明珠之类的死物,而是长在活物身上的珠子。
这活物像是变异了的壁虎,但比壁虎小一圈。它浑身漆黑,脑袋上顶着粉色的大珠子,屁股后面没有尾巴,模样十分怪异。
“你没见过这个吧?这是土灯虫。它们的眼睛能发光,我们养来当作照明的火烛。”胖女人从墙壁上捏下一只土灯虫,递给我。
我没敢伸手接。
因为土灯虫的腹面,布满了红色的半透明疙瘩,看着特别渗人。
胖女人见我不敢拿,就把土灯虫贴回土壁上,并对我说:“你不要怕,这里是很好的地方。我刚来的时候,也怕的厉害。可现在呢,我却觉得这里是这世上最好的地方。你以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里的。”
我敏锐的抓住她话里的重点,问她:“你难道不是走鹿一族的?可你之前明明说你是。”
似乎是因为到了她的地盘,所以她再也没什么顾忌,就大大方方的对我说了她的遭遇。她叫傅春华,是个天生的阴阳眼,从小儿就能见到鬼神妖怪。十七岁的时候,她在河边捡到了走鹿的幼崽,就是能变化成小狗的小骷髅,并把幼崽带回了家。
七天后,走鹿幼崽的妈妈找了过来,并带她和走鹿幼崽一起来到了走鹿的聚居地。
“刚来的时候,我特别害怕,以为进了鬼窝。可很快的,我就发现,其实他们都很好,比外面的人好。在外面,连我的家人都讨厌我怕我,可在这里面,大家都对我非常好。”傅春华感叹着。